我局于2026年7月23日对东莞市涵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7540P5Q)作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6〕120723001号),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6〕120723001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东市监罚催〔2026〕120723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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