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现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分局起草了《关于废止<常平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相关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异议。
特此公示。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常平分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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