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长府〔2024〕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长安镇优才卡服务补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可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反映问题意见,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
联系电话:81881176转327或322
联系地址:长安镇书香街278号
附件: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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