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四)
关于长安镇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3年8月10日在长安镇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局长 孙茂和
各位代表:
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做好我镇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工作,确保2023年和2024年预算的稳定衔接,现提出我镇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有关工作建议,具体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镇2023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48亿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5亿元,其中,税收分成收入11.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0.27%;上年结转结余8271.21万元。
全镇2023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34亿元。其中,基本经费支出7.88亿元,专项经费支出9.29亿元,市拨专款3.00亿元,基建工程支出1708.73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8615.1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镇2023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48亿元。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3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收入-7.10亿元,污水基金收入59.1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47.4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26亿元;上年结转结余9.31亿元。
全镇2023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89亿元。包括:土地基金支出5.63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0.0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3.26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3.41亿元。
(三)财政收支预算汇总情况
汇总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我镇2023年上半年财政总收入24.96亿元,财政总支出29.23亿元,收支相抵,结余-4.27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增收1.97亿元。
其中,税收分成收入增加1亿元,其他市拨专款收入增加1.02亿元,增值保值收入减少854.82万元。
(二)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8272.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预期结余的项目资金6297.64万元。
前述三项共增加可用财力3.43亿元。结合近期重点工作,一般公共预算腾出财力安排如下:
1.人员经费增加3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人员2021年度考核奖。
2.专项和市拨经费增加2.81亿元,其中:
(1)补充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满意感幸福感1.28亿元。增加7482万元,用于抓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增加392万元,用于推进我市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增加381万元,用于稳步推进我镇公共卫生服务;增加2946万元,用于公办学校扩容、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等项目,不断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增加665万元,用于资助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增加455万元,用于深入推进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困难;增加248万元,用于快速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增加199万元,用于做好青少年宫运营工作、媒体宣传工作。
(2)补充支持创新智造工程,推动产业现代化高端化1430万元。增加1430万元,用于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技能人才之都、人才生态最优城市。
(3)补充支持城市品质提升,增强城市发展吸引力竞争力318万元。增加188万元,用于切实提升我镇“智网工程”工作整体水平,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网格工作体系;增加130万元,用于持续优化公交线网,缓解出行交通拥堵压力,不断改善市民出行环境。
(4)补充持续强化社会治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参与感7146万元。增加6754万元,用于加强垃圾填埋场堆体稳定和渗滤液处理;增加392万元,用于支持各社区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5)补充优化我镇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稳定生产2510万元。增加1773万元,用于推动镇村工业园改造,构筑一批面向未来产业的“创新社区”、“产业社区”;增加303万元,用于开展长安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增加160万元,用于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地市联动项目;增加110万元,用于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用电奖励;增加109万元,用于开展“乐购东莞 欢乐长安”促消费券专项活动;增加55万元,用于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费用补贴。
3.基建工程经费增加1892万元。增加657万元,用于巩固提升品质交通千日攻坚成果,主要包括穗莞深城际轻轨长安厦边站、金沙站振安路及长盛路、锦绣南路等重点骨干道路升级改造;增加483万元,用于加强统筹绿化建设,打造宜居城市;增加203万元,用于水库除险加固、排渠、排涝等项目的实施。
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由年初预算41.30亿元调整为44.1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41.30亿元调整为44.10亿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87.36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0亿元;总支出调整为80.80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82亿元;全年收支结余6.55亿元,其中土地基金结余6.43亿元,污水基金结余450.7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784万元。具体如下:
(一)收入预算调整
1.土地基金收入调减4.74亿元,主要是:(1)TOD省市合作用地长安西站M0用地(CA2021-03)项目终止,调减4.62亿元;(2)TOD省市合作用地长安西站M0用地(CA2021-03)项目终止,其轨道专项资金相应调减1220万元。
2.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58亿元,主要是:(1)东莞市长安镇长安站周边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81亿元;(2)东莞市长安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6630万元;(3)东莞市二、三级公立医院重症医学和儿科救治能力项目1062万元。
3.新增其他基金收入831万元,主要是:(1)车辆通行年票费追缴返还收入348万元;(2)医疗能力水平提升设备债券专项收入250万元;(3)购置负压救护车债券专项收入186万元;(4)(其他基金)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47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土地基金列支土地项目支出调减1821万元,主要是:(1)TOD省市合作用地长安西站M0用地(CA2021-03)项目终止,其轨道专项资金相应调减1220万元;(2)新民社区同荣路旁地块二相关费用调减511万元。
2.土地基金列支基建支出调减1.50亿元,主要是:长安站周边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纳入专项债券列支,调减1.38亿元。
3.新增专项债券支出3.58亿元,主要是:(1)东莞市长安镇长安站周边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81亿元;(2)东莞市长安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6630万元;(3)东莞市二、三级公立医院重症医学和儿科救治能力项目1062万元。
4.新增其他基金支出47万元,用于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四、社卫中心专户预算调整草案
社卫中心专户总收入调整为1.66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563.50万元,主要是:(1)社保年终结算1809万元;(2)其他收入144.35万元;(3)门诊收入减少389.85万元。
社卫中心专户总支出调整为1.66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563.50万元,主要是:(1)医疗业务费1320万元;(2)新站建设156.38 万元;(3)办公大楼运转费用87.12 万元。
收支相抵后,实现平衡。
五、三公经费预算调整草案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543.66万元,调整为1556.4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2.82万元,主要是:新增消防车和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
六、绩效目标预算调整草案
2023年上半年及年中预算调整财政审核同意项目绩效目标492个,其中,涉及调增预算金额8.08亿元,调减预算金额3.74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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