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有效期的通知
东府规〔2026〕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有效衔接,经评估,现决定将《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东府〔2021〕4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6月30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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