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08〕14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区环境空气适用区划》和《东莞市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东莞市市区环境空气适用区划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大气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等有关法律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情况,制定本区划。
一、适用范围
本环境空气区划适用于东莞市市区,包括东莞市区所辖的陆域和水域,即莞城、南城、东城、万江及寮步镇西北的7个自然村的行政用地,市区总面积237.6km2。
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和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
三、各类标准适用区划分
将东城同沙水库、虎英公园附近区域划为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蓝色),市区其余部分划为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管理上作为控制开发执行。一、二类功能区之间的缓冲带范围较宽(以紫红色斜条表示)。各功能区详细划分见表1及附图1所示。
表1 各类功能区的适用范围、执行标准及控制要求列表
功能区类型 | 适用区域范围 | 执行标准和控制要求 |
一类功能区 | 位于东城东南角,占地面积约 | 执行一级空气质量标准,该区域为风景名胜区,禁止开发。 |
一、二类功能区之间缓冲区 | 位于东城东南,占地面积约为 | 缓冲带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向一类功能区靠拢,禁止开发。 |
一、二类功能控制区 | 市区的大部分地区为此类区,占地面积约为 | 执行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控制开发。 |
四、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实施与管理
(一)一类、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别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级、二级标准。
(二)东莞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空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监督和检查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三)东莞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五、说明
(一)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具体范围以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制定的“东莞市市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为准。
(二)本区划由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三)本区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东莞市市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略)
东莞市市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等有关法律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划。
一、适用范围
本噪声区划适用于东莞市市区,包括东莞市区所辖的陆域和水域,即莞城、南城、东城、万江及寮步镇西北7个自然村的行政用地,总面积237.6km2。
二、环境噪声功能区分类
(一)1类标准适用区域:居民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区。
(二)2类标准适用区域: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
(三)3类标准适用区域:规划工业区和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区。
(四)4类标准适用区域: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和轻轨交通道路两侧区域。
三、各类标准适用区划分
(一)1类标准适用区:包括6个片区,即万江西片区、万江南片区、大王洲片区、莞城——南城北片区、东城东北片区和风景名胜片区(详细点位参见表1)。
表1 1类环境噪声适用区位置分布
1类区 | 区域位置 | |
万江西片区 | 万高路—金鳌大道—金鳌路与万江路立交—万江大道一线以西除工业园区的部分 | |
万江南片区 | 跨越清水凹、赵屋、上坊、简沙洲、祁凹、罗涌、新洲、虾公坎等区域 | |
大王洲片区 | 大王洲所在区域 | |
莞城——南城北片区 | 鸿福西路—东莞大道—东城中路—东城南路—东城西路—育兴路—红荔路—东莞运河—东江大道所围区域 | |
东城东北片区 | 龙樟路—莞龙公路—东城南路—东江大道一线与城区边界所夹区域 | |
风景 名胜区 | 旗峰公园 | 东城旗峰公园 |
虎英郊野公园 | 东城中部的虎英郊野公园及其周边 | |
峰景高尔夫球场 | 虎英郊野公园南部的峰景高尔夫球场 | |
同沙森林公园 | 东城同沙水库及其周边山体 | |
水濂山森林公园 | 水濂山水库及其周边山体 |
(二)2类标准适用区:包括4个片区,万江东片区、东城西片区、南城南片区及寮步镇西北部的7个自然村(详细位置见表2)。
表2 2类环境噪声适用区位置分布
2类区 | 区域位置 |
万江东片区 | 万高路——金鳌大道——金鳌路与万江路立交——万江大道——城区边界——五环路——东江大道——麻州西缘——大王洲西缘——城区边界所围区域 |
东城西片区 | 介于一类区中东城东片区、莞城——南城北片区与1类区的旗峰公园片区所夹区域 |
南城南片区 | 五环路——莞太路——香园路——宏图路——环城西路——东莞大道——107国道——长泰路——新源路——旗峰路——东莞大道——鸿福路——坝新路——胜利南路——高科路——过金丰花园——运河西三路所围区域 |
寮步镇西北片区 | 寮步镇西北部的7个自然村 |
(三)3类标准适用区:包括市区的主要工业园区(详见表3)。
表3 3类环境噪声适用区位置分布
3类区 | 区域位置 |
东城桑园民营工业园 | 环城东路——狮龙路——莞深高速公路——温同路——庵元新路——银贵路所围的工业园区 |
南部工业片区 | 东莞运河——五环路——莞太路——香园路——宏图路——环城西路——东莞大道——107国道——长泰路——新源路——莞长路——八一路——环城南路——环莞快速路所围的工业园区 |
万江西部工业片区 | 万高路—金鳌大道—金鳌路与万江路的立交—万江大道一线以西的工业园区 |
牛山工业区 | 位于东城区的牛山工业园区 |
(四)4类标准适用区:市区道路交通干道两侧区域和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1.市区道路交通干道两侧区域的划分:
(1)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为主,将临街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以内的区域(含第一排建筑物)划分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2)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向道路两侧纵深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时,纵深距离
2.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的划分:内河航道两侧第一排建筑物面向河道以内的区域(含第一排建筑物)划分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即将东莞运河、东江南支流穿越市区的部分河堤或堤外坡角外
四、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实施与管理
(一)东莞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监督和检查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噪声质量监测并发布环境噪声质量状况。
(二)东莞市市镇(街道)两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五、说明
(一)本噪声区划由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二)本噪声区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东莞市市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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