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东莞市排水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DGSSJ-2020-018),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东莞市水务局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8日
(市水务局联系人:朱庆芬,联系电话:22830781;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欧阳海,联系电话:2339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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