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万江街道促进企业员工人户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万江街道促进企业员工入户奖励实施办法》(万办规〔2025〕1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上述文件执行过程的经验和人口入户工作需要,拟进一步延续实施上述文件,并进一步扩大奖励对象范围。为此,我分局制定了《万江街道促进企业员工入户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本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战略,优化人口规模和结构,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化,为万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企业员工落户万江,对在推动企业员工入户万江过程中,作出贡献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具体经办人员予以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24〕13号)、《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东公〔2024〕989号)等文件。
三、适用范围
1.员工入户条件。2026年1月1日及以后,非万江户籍人员,在1-10类企业工作,成功入户万江的企业员工。
2.奖励对象:①在1-10类企业工作,在推动本企业其他员工成功入户万江过程中起到政策咨询、协助、促进等作用的人力资源部门具体经办人。另增加一类:②万江街道各村(社区)的工作人员,并在推动1-10类企业员工成功入户万江过程中起到政策咨询、协助、促进等作用。
3.奖励标准。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象奖励。
4.文件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五章十二条。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
第二章 申请条件及标准,明确了企业的范围、员工入户条件、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
第三章 办理程序,明确了申报受理、审核公示、奖励发放的流程和要求。
第四章 组织管理,明确了街道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五章 附则,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政策实施的起止时间。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江分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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