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有关企业:
为持续优化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决定自2026年9月29日起,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上线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条件
(一)在东莞市内申请举办的高危体育赛事活动。
(二)不予受理法定情形:当申请事项依法无需许可、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材料不全逾期未补、申请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名称违规、申请超时或内容违法时,将不予受理。
涉及需要依法开展核查、勘验、专家评审的,相关程序的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需要按照各单业务部门的特殊审查要求进行计算。
二、申报方式
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支持线下办理渠道,相关组织或个人可通过“i莞家”公众号或小程序预约到全市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三、联办业务与申报材料
(一)联办业务
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2.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5.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
6.体育赛事相关版权政策宣传、解读、引导。
(二)申报材料
请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进入办事指南查看具体申报材料。
四、业务流程
(一)申报
在“i莞家”小程序预约,带齐相关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统一收取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业务材料。
(二)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审查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委派人员对有需要的事项开展实地核查、勘验或专家评审。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2.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四)决定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2.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五、其他事宜
如有疑问可致电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769-12345”详细咨询。“体育赛事相关版权政策宣传、解读、引导”为便民服务事项,体育赛事相关版权政策事宜可向市版权局咨询,联系人:莫女士,联系电话:0769-22836595。
特此通告。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东莞市版权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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