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2025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
(一)请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参考《公示(样式)》(附件2),将公示内容补充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单位公告栏、食堂门口等显著位置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并于2026年8月11日前将盖章原件提交到大数据专业职称申报点。
材料接收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1栋201室东莞市数据要素产业协会
邮编:523000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69-86065788
(二)如对2025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书面来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或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需手写,不能电脑打印)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
邮编:523000
邮箱:dgzsjszhfzk@dg.gov.cn
咨询电话:0769-22835511
附件:1.2025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名单
2.公示(样式)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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