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28日)发稿前,东莞市多镇街发布疫情相关通告:
道滘镇:新增1个高风险区,新增2个临时管控区
清溪镇:强化社会面管控措施;划定1个临时管控区
茶山镇:新增1个临时管控区;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区,维持高风险区管理
塘厦镇: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新增9个高风险区,新增5个临时管控区,强化社会面管控措施
厚街镇:新增4个临时管控区管理措施;调整部分临时管控区管控措施
寮步镇:调整部分高风险区,新增1个高风险区,强化社会面管控措施
桥头镇: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开展重点场所人员排查工作,新增3个高风险区,新增2个临时管控区,强化社会面管控措施
虎门镇:新增2个临时管控区;强化社会面管控措施;调整部分区域管控措施
东城街道:新增1个临时管控区
樟木头镇:新增5个临时管控区,解除部分临时管控区
大岭山镇:划定9个高风险区
常平镇:开展重点场所人员申报和排查工作;新增3个临时管控区
中堂镇:进一步强化社会面防控措施;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东坑镇: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企石镇: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黄江镇:进一步强化社会面防控措施
高埗镇:进一步强化社会面防控措施
石碣镇:进一步强化社会面防控措施
望牛墩镇: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社会面防控措施
长安镇: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道滘
道滘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0号)
根据当前道滘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1月28日14时起,道滘镇划定1个高风险区和2个临时管控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风险区
新里城一期4栋二单元(如图红色区域所示)
上述区域落实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临时管控区
临时管控1:新里城一期(如图黄色区域所示)
区域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除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区,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管控区内除生活保供商户,其他场所暂停营业。区域内居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临时管控2:新里城二期(如图蓝色区域所示)
区域内全体人员落实“三天三检”,凭24小时有效核酸证明进出,严格落实“两点一线”,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临时管控区内禁止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三、全镇社会面管控措施
1、倡导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尽量减少社交活动,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2、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3、进入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工业园、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4、全镇密闭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卡拉OK(KTV)、电影院、影剧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健身房、室内游泳馆、桑拿按摩(SPA)、沐足、养生馆(理疗馆)等暂停营业。镇村广场和公共文体场所暂停开放。养老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暂停营业。
5、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内部食堂推行错峰、分时就餐。全镇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限流75%开放,减少人群聚集活动。
6、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7、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镇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道滘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清溪
清溪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4号)
11月28日,清溪镇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个案。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加强全镇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二、全面加强公共场所防控。所有公共场所入口处一律设置“场所码”,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佩戴口罩、并严格查验行程卡,7天内有外省、市行程卡人员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并报备,其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阴性证明+24小时内检测记录进入。各餐饮堂食、景区景点等场所限流50%。养老机构实施全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
三、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强化密闭场所疫情防控。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美容、美发、美甲等各类密闭场所暂停营业。经营性餐饮场所(含机关、企事业等食堂)按核定接待能力的50%限流等防控措施提供堂食服务,错峰就餐,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五、加强哨点监测工作。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参与核酸检测,并由各重点场所负责人建立“团体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基层一线“哨点”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提高监测预警敏感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登记制度。
六、配合核酸检测。请密切关注清溪镇核酸检测安排,按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七、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清溪医院发热门诊处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8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措施。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清溪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清溪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3号)
根据当前清溪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现场指挥部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起,清溪镇将碧桂园一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临时管控区:清溪镇碧桂园一期(详见图示)。
临时管控区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临时管控区,实行“无接触配送”。
我镇将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临时管控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并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相关热线电话如下:
重河村防疫咨询电话:
87326698;87731264
教育咨询电话:
87738904
碧桂园一期物业电话:
89869898
医疗救治电话:
38828782
社会救助电话:
87731057
24小时心理咨询电话:
88881111
生活物资保障电话(经发局):
87310301;87310305
镇疫情防控指挥办电话:
87731055
以上临时管控区自本通告发布时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清溪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茶山
茶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0号)
根据当前茶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现场指挥部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8:00起,茶山镇新增1个临时管控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
圆山路238号、240号(如图蓝色区域所示)
区域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区,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管控区场所暂停营业。区域内居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全镇社会面管控措施
按照《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执行。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居民群众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电话:
镇疫情防控指挥办:86641626
刘黄村委会:81865628
刘黄村警务室:81855738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86641122
医疗救治热线:
茶山医院发热门诊:81373318
茶山医院急诊:86418120
社卫中心/疾控中心:82210996
茶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茶山镇关于解除部分
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第9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及新冠肺炎风险区域有关政策规定,经综合研判,茶山镇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解除临时管控区
自2022年11月28日0时起,对茶山圩临时管控区(茶兴路67号--茶兴路87号--茶园一路63号--怡华中路15号围合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2、维持高风险区管理
对高风险区(茶园三路51、53号,茶园三路52、56、58号,茶园二路39、41号)继续维持封闭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对上述区域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
3、社会面防控措施
“解除”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根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8号、第69号)要求,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外市来(返)莞人员严格落实“落地检”、主动报备和核酸“三天三检”。各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社会面防控各项措施。
茶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塘厦
塘厦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5号)
根据当前塘厦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1月28日11时起,塘厦镇对如下临时管控区范围进行调整:
将石潭埔社区全域调整为江源路——元岭三街——山头——元岭东街东侧合围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临时管控区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管控区内除生活保供场所,其他场所暂停营业;临时管控区内禁止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居民群众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电话:
石潭埔社区:82772866,87881138
莲湖社区:87921321,82019318
林村社区:87296555,87721502
横塘社区:87726899,81000396
清湖头社区:87725217,87725297
大坪社区:87725216,82063633
沙湖社区:87901918,87880332
田心社区:82626963,87928803
生活物资热线(镇经发局):
82006788,87939927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
87721375,13332610676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87936912
医疗救治热线:
87727766(镇卫健局)
82953265(社卫中心)
89190313(广医一院)
镇防疫指挥办:87727766
塘厦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塘厦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4号)
根据当前塘厦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1月28日0时起,塘厦镇调整管控措施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大兴街2号。
(二)黄豆园围76号楼。
(三)塘厦大道北206号10栋。
(四)燕沙路43号四季科技园。
上述区域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新增临时管控区
(一)莞深高速——林坪路——大坪嶂街——南沿路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二)莞深高速——富民路——林坪路合围区域。
(三)得利保产业园。
(四)燕山路——观澜河支流——田心路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临时管控区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管控区内除生活保供场所,其他场所暂停营业;临时管控区内禁止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
(一)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塘。全镇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一律暂停举办,暂停集市、广场舞、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加强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全镇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场所暂停营业。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等食堂)暂停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三)落实“场所码”扫码管理。各类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农贸市场、工业园、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等要严格扫场所码,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方可出入。
(四)强化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全镇养老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五)落实来(返)塘提前报备。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塘,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方可出行或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所有外省、市来(返)塘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塘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塘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六)加强核酸筛查和“哨点”监测。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监测等措施。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参与核酸检测,并由各重点场所负责人建立“团体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密切关注塘厦镇核酸检测安排,按通知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基层一线“哨点”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提高监测预警敏感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登记制度。
(七)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八)加强个人防护。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广医一院、三局医院的发热就诊处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居民群众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电话:
石潭埔社区:82772866,87881138
莲湖社区:87921321,82019318
林村社区:87296555,87721502
横塘社区:87726899,81000396
清湖头社区:87725217,87725297
大坪社区:87725216,82063633
沙湖社区:87901918,87880332
田心社区:82626963,87928803
生活物资热线(镇经发局):
82006788,87939927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
87721375,13332610676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87936912
医疗救治热线:87727766(镇卫健局)
82953265(社卫中心)
89190313(广医一院)
镇防疫指挥办:87727766
塘厦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塘厦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3号)
根据当前塘厦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1月27日0时起,塘厦镇调整管控措施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横塘社区:园丰路1号、新兴路72号。
(二)莲湖社区:珂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明路27号、北园五横路8号、莲湖北路21号、莲湖北路55号、新莲塘唇路16号、环市东路92号。
(三)林村社区:樟木岗56号、东莞建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先锋电热设备有限公司、美橙美宿店旁边工地、丹缇轩15栋、林村多仔岭四巷9号、德州城3栋1单元、金龙家私城、林村北二巷19号、新阳路中153号、林村东二1号。
(四)石潭埔社区:建业路15号。
(五)清湖头社区:高塘路东48号。
上述区域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新增临时管控区
高塘路东60号——龙田路43号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临时管控区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管控区内除生活保供场所,其他场所暂停营业;临时管控区内禁止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
(一)暂停人员聚集活动。全镇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一律暂停举办,暂停集市、广场舞、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团队旅游。非必要不出行,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二)加强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全镇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场所暂停营业。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等食堂)暂停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三)落实“场所码”扫码管理。各类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农贸市场、工业园、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等要严格扫场所码,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方可出入。
(四)强化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减少各类人群聚集活动。全镇养老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五)强化交通疫情防控。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塘厦镇,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方可出行或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后,配合当地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各类公共交通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戴口罩、从业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加强哨点监测工作。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参与核酸检测,并由各重点场所负责人建立“团体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请市民群众密切关注塘厦镇核酸检测安排,按通知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基层一线“哨点”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提高监测预警敏感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登记制度。
(八)加强个人防护。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广医一院、三局医院的发热就诊处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居民群众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电话:
塘厦社区:87988681,87721809
石潭埔社区:82772866,87881138
诸佛岭社区:82005368,87915002
振兴围社区:87720176,87881690
莲湖社区:87921321,82019318
林村社区:87296555,87721502
横塘社区:87726899,81000396
清湖头社区:87725217,87725297
生活物资热线(镇经发局):
82006788,87939927。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
87721375,13332610676。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87936912
医疗救治热线:
87727766(镇卫健局)
82953265(社卫中心)
89190313(广医一院)
镇防疫指挥办:87727766
塘厦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厚街
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8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现就相关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新增湖景社区以下临时管控区管理措施
湖景社区临时管控区1:环湖路8号C栋、D栋宿舍楼。区内实行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湖景社区临时管控区2:环湖路8号。实行期间“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理措施。区域内人员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非必要不进出,访客、快递员、外卖员禁入。
二、新增以下临时管控区管理措施
丰泰临时管控区1:丰泰半山区50-54栋、56-59栋围合区域。区内实行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丰泰临时管控区2:丰泰观山碧水花园。实行期间“凭24小时有效核酸证明进出”的管理措施。
三、临时管控区内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区域内人员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厚街镇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厚街镇疫情防控热线:85581037
物资保障组:85823166
湖景社区居委会:85899389
湖景社区医疗保障组:85581081;18028268159
河田社区居委会:85081718;13829264110
驻点丰泰医疗保障组:85581081;13712556333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8日零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7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部分管控区管控措施
涌口社区临时管控区1:管控范围调整为花香十二院君德阁A座、君智阁,区内继续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涌口社区临时管控区6:新濂西路、肖石街、红旗巷、东门街、无名路围合区域,管控范围不变,管理措施调整为“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区内人员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员、外卖员禁入。
二、涌口社区其他临时管控区维持不变
涌口社区管控区2、3、4按照《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3号)》防疫措施维持不变,涌口社区临时管控区5按照《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5号)》继续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三、临时管控区内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区域内人员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临时管控区域内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聚集性活动;区域内餐饮场所暂停堂食,提供打包外卖服务的,要设置好外卖交接点。
五、我镇全力做好临时管控区的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厚街镇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厚街镇疫情防控热线:85581037
医疗保障组:85581081、18028268165
物资保障组:85823166
涌口社区居委会:85592740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7日1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寮步
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3号)
根据当前寮步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寮步镇对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进行调整和新增高风险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高风险区
1、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鉴于保利中惠悦城存在社区传播风险较大,为保障区内群众安全,现将保利中惠悦城全域调整为高风险区(如红色区域所示)。
2、福民路55号(如红色区域所示)
以上区域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新增高风险区
莞樟路塘唇段88号(如红色区域所示)
以上区域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措施
(一)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寮步镇,确需出行的,继续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开。
(二)全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社区、住宅小区、出租屋等各类场所继续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一律须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方可出入。
(三)全面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区(楼盘)、宾馆、酒店住宿和进入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及企业、医院等重点场所仍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实行客流量分级管理,日接待旅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50%,出入须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
(四)全面加强经营场所管理。全镇密闭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KTV)、酒吧、棋牌室(麻将馆)、公共浴室(洗浴、足浴、按摩)、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电影院、网吧、体育馆、美容、公共文化场馆等继续暂停营业;全镇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继续按核定人数的50%等防控措施提供堂食服务,错峰就餐,出入须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倡导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五)强化重点机构场所疫情防控。镇内的养老机构、月子中心、托幼机构、宗教场所等特殊场所,有全托服务的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非全托服务的机构停止线下服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
(六)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做好登记、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
(七)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仍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措施。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桥头
桥头镇关于解除
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12时起,解除禾石路(禾坑路段)南北两侧,禾石路(石水口路段)南侧,东深路西侧银湖工业区围合区域的临时管控措施。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桥头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桥头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办通告(二)
11月27日,桥头镇发现2例核酸检测初筛异常个案,为外省来莞人员及其同住人员。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请在以下提及的时间段到过相关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同时配合村(社区)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一、涉及场所和排查时段如下:
桥头镇石水口村岭厦旧路266号,11月25日23:10-11月27日01:30;
桥头镇石水口广场核酸检测点(桥光大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石水口广场段),11月26日15:00-16:30;
桥头镇鸿顺纸品有限公司,11月26日07:50-19:00;
东莞市桥头镇鸿顺纸品有限公司隔壁小卖部,11月26日10:28-11:00;
桥头镇岭厦核酸采样点(岭厦新路) ,11月26日17:00-18:30。
二、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1:石水口村岭厦旧路266号
高风险区2:桥头镇岭厦新路79号东莞市鸿顺纸品有限公司
高风险区3:岭厦新路80号小卖部
具体位置见下图:
△点击可放大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三、临时管控区
新增临时管控区1:岭厦新路南北两侧;
新增临时管控区2:桥光大道南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石水口村广场)
具体位置见下图:
△点击可放大
临时管控区域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封控区内设核酸检测点:
黄码检测点在岭厦新路66号附近
绿码检测点在岭厦新路57号附近
实施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全镇的黄码核酸检测点
封控区外的黄码人员请前往黄码专区进行核酸检测,具体地点如下:
桥头医院围墙外围黄码核酸检测点
五、强化社会面管控
(一)全面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全镇所有公共场所入口处一律设置“场所码”,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完成扫场所码及查验绿码无误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减少各类人群聚集活动;敬老院继续执行封闭管理,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四)全镇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等食堂)按核定接待能力的50%限流等防控措施提供堂食服务,错峰就餐,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五)全镇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场所按核定人数的50%实行限流,出入须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
(六)市民群众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所有跨市出行人员返莞前请主动通过“i莞家”APP或“粤省事”进行报备,抵达后及时落实核酸“三天三检”,3天内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参加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重点地区来(返)莞人员则按照每日“东莞疾控最新提醒”执行健康管理措施。
(七)市民群众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服务电话:
临时管控区医疗救治点:桥光大道石水口段216号桥头莫锦伦卫生所(18825801460)
卫生健康局:88000839
桥头医院:8103780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2829890
社会救助:83341299
石水口村:82823038 83342822
以上服务热线若忙线无法接通情况下,请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桥头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虎门
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32号
根据当前虎门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起,虎门镇新增2个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
(一)虎门镇白沙社区一村山兜坊水门六巷7号及周边房屋。
(风险区域示意图)
(二)虎门镇南栅社区健民路三巷2号。
(风险区域示意图)
上述区域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管控区内除保供经营场所外,其他场所暂停营业。区域内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临时管控时限及社会面措施
以上风险区域调整自2022年11月28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镇社会面管控措施按照《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1号》要求执行。
虎门镇将全力做好各项服务,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切实保障区内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虎门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3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镇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开虎门,确需离虎的须持48小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和健康码“绿码”出行。日常尽量减少社交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全镇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月子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救助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其他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
三、全镇密闭半密闭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桑拿按摩(SPA)、沐足、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暂停营业。
四、全镇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限流75%开放。经营性餐饮场所禁止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内部食堂推行错峰、分时就餐。各类场所严控人群聚集活动。
五、全镇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工业园、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记录方可进入。
六、全镇所有公共场所入口处一律设置“场所码”,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各场所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完成扫场所码及查验绿码无误后,方可进入。
七、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八、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镇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感谢全镇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虎门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虎门镇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30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及新冠肺炎风险区域有关政策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同意,虎门镇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27日13时起,解除虎门镇体育路—人民北路—大人山—西方小区三巷—镇业路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的临时管理措施。措施解除后区域继续实行一天的围合管理,区内市民群众出行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当天核酸检测记录,区外市民群众进入须持24小时核酸阴检测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及查验行程卡。
二、自2022年11月27日13时起,将高风险区博美村前路28、29、30号,博美八巷1号、2号、3号调整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确因工作、就医等需要离开的,须持48小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和健康码绿码出行。区内正实施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有关健康管理措施。
上述区域管控措施解除后的其他社会面管理按照《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20号)》要求执行。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东城
东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9号)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起,东城街道新增1个临时管控区(原划定的高风险区及临时管控区仍按《东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8号)》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
火炼树社区金锡路2号、4号、6号、8号、10号、12号、14号、16号、18号、20号、22号。
东城街道疫情风险区域图▲
1.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实行“无接触配送”。区域内所有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3.从严管控人员密集场所。临时管控区域内暂停聚集性活动。
4.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咽痛、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二、社会面管控
1.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东城,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抵达目的地后,配合当地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2.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3.全街道所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社区、住宅小区、出租屋等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一律须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和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方可出入。
4.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内部食堂推行错峰、分时就餐。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5.强化重点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全街道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月子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救助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全街道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
6.强化密闭场所、餐饮场所疫情防控。全街道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游艺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等各类密闭文体娱乐经营场所暂停营业。经营性餐饮场所限流50%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7.全街道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戴口罩、消毒等健康服务“五件套”,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8.落实“场所码”扫码管理。全街道所有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出租屋等一律设置“场所码”,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完成扫场所码及查验绿码无误后,方可进入。
9.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10.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管控时限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8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街道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临时管控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临时管控区域内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东城街道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并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街道防疫指挥办:22331665
火炼树社区:22495681
东城卫生健康局:22331320
东城医院(24小时):22102323
东城疾控中心:22213990
医疗救治热线:18922982237
东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樟木头
樟木头镇关于调整
临时封控区的通告
(第30号)
根据当前樟木头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从2022年11月28日零时起,对樟木头镇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
(一)新增御景花园夏威夷22栋为临时管控区。
(二)新增百果洞社区顺景花园1-8栋区域为临时管控区。
(三)新增石新社区星岸华庭小区第8栋为临时管控区
(四)新增圩镇社区宝山街、谊业街、兴旺街、广明街、蓓蕾街围合区域(不含外围商铺及谊业街楼上住户)为临时管控区。
(五)新增圩镇社区豪翠花园小区为临时管控区(不含外围商铺)
(六)临时管控区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
二、解除部分临时管控区
(一)金河社区临时管控区2:文明五街与文明五街一巷围合区域;
(二)金河社区临时管控区3:文明四街与文明四街一巷围合区域;
(三)金河社区临时管控区4:文明一街横路、文明五街、金湖路、文明三街围合区域(除文明一街30号沙县小吃店所在楼栋外)。
三、服务保障措施
樟木头镇全力做好临时管控区的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樟木头镇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生活物资热线(镇经发局):87711822。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87711003。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87123612。
医疗救治热线:87188443(社卫中心),87711443(樟木头医院),87710999(石新医院)。
24小时疫情防控服务热线:87799531。
四、强化社会面管控措施
“解封”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根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8号、第69号、第70号)等要求,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一)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樟木头镇,确需出行的,继续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开。
(二)全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社区、住宅小区、出租屋等各类场所继续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一律须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方可出入。
(三)全面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区(楼盘)、宾馆、酒店住宿和进入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及企业、医院等重点场所仍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实行客流量分级管理,日接待旅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50%,出入须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
(四)全面加强经营场所管理。全镇密闭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KTV)、酒吧、棋牌室(麻将馆)、公共浴室(洗浴、足浴、按摩)、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电影院、网吧、体育馆、美容、公共文化场馆等继续暂停营业。
(五)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六)强化重点机构场所疫情防控。镇内的养老机构、月子中心、托幼机构、宗教场所等特殊场所,有全托服务的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非全托服务的机构停止线下服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
(七)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做好登记、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
(八)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内部食堂推行错峰、分时就餐。全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限流75%开放,减少人群聚集活动。
(九)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十)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仍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樟木头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大岭山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7号)
根据当前大岭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1月28日起,大岭山镇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1、连圩路46号、连圩路一巷7号;(见示意图)
2、连圩六街2、3、4、5、6、7号,连圩五街17、19、25号;(见示意图)
3、连平圩南街27号;(见示意图)
4、叶屋路33号;(见示意图)
5、梅林路43号;(见示意图)
6、光大山湖城7栋;(见示意图)
7、上高田五巷5、6号,上高田六巷5号;(见示意图)
8、上高田十二巷16号;(见示意图)
9、连马路183号1号楼。(见示意图)
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镇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大岭山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相关热线电话如下:
大岭山镇防疫指挥办:
0769-85611006
大岭山镇疾控中心:
0769-82783023
大岭山镇社会救助热线:
0769-83351131
大岭山镇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769-83353581
0769-83352731
大岭山镇医疗救助热线:
0769-82783020
0769-85655766
18929286391
临时管控区医疗救治服务点:
1、大岭山镇连平村连圩路54号
联系电话:82783020
2、上高田综合楼
联系电话:83356110
以上服务热线若忙线无法接通情况下,请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常平
常平镇关于做好重点场所人员申报
和排查工作的通告
(第39号)
近日,常平镇发现多起核酸检测阳性个案。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请在以下提及的时间段到过相关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同时配合村(社区)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阳性个案及其密切接触者所涉场所: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要自觉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参加所在村(社区)、单位组织的核酸检测,外市来(返)莞人员请落实核酸“3天3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市民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疫情信息。
常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常平镇关于新增
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第38号)
根据当前常平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现场指挥部研判,自2022年11月27日起,常平镇新增临时管控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范围
(一)邮电街——常平大道——兴市路——汇丽华酒店后面小巷——白沙三街——白沙十三街——兴市十三街——南环路围合区域(法庭、电信除外)
(二)常东路256-360号与铁路围合区域
(三)常东路405-427号与东莞市鑫赣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厂区
二、管控时限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7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三、管控措施
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临时管控区内除生活保供商户,其他场所暂停营业。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我镇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建立镇村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镇村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镇疫情指挥部:82322272,朗贝村委会:83337240,麦元村委会:83998082),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四、临时医疗救助
1.朗贝村临时医疗救治点
24小时值班电话:15362079491
地址:常平中云内科诊所(常平南环路157号104室)
现场开诊时间:8:00-12:00,14:30-18:30。
2.麦元村医疗救助24小时值班电话:81187320
常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中堂
中堂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执行《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9号)》和《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尽量减少社交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请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完成我镇区域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人。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务必要佩戴好口罩,进入各类场所要配合做好扫场所码、测体温等措施。
二、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三、全镇住宅小区、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工业园、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场所、小商店、餐饮店等各类场所入口处一律设置“场所码”,经营性场所和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并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7天内有外省、市行程卡人员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其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
四、全镇的密闭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卡拉OK(KTV)、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桑拿按摩(SPA)、足疗水疗、沐足、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歌厅、游艺场等暂停营业。
五、全镇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其他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内部食堂推行错峰、分时就餐。经营性餐饮场所按核定人数的限流50%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全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加强通风消毒,按限流75%开放,减少人群聚集活动。
七、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八、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行业责任、主体责任、个人责任”四方责任。各类经营者和出租屋(公寓)房东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群众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前期发布措施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镇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中堂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中堂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0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自2022年11月28日起,对中堂镇临时管控区(中堂镇北王路59号)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中堂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东坑
东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8号)
根据当前东坑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市专家组研判,自11月28日0时起,角社村上联七巷32--77号围合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朋友按《东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36号、第37号)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东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企石
企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9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7日16时起,企石镇解除以下临时管控区管控措施:
临时管控区1:企石镇金椅豪园小区27栋3单元和4单元。(注:临时管控区2已于2022年11月25日按程序解除)
自此,企石镇所有临时管控区均已解除,全域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常态化不是解除所有防控措施,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按照《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9号)》执行。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尽量减少社会活动,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各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安全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特此通告。
企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黄江
黄江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执行《黄江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的基础上,现就再进一步加强全镇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尽量减少社交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请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完成我镇区域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人。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务必要佩戴好口罩,进入各类场所要配合做好扫场所码、测体温等措施。
二、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三、进入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工业园、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内部食堂推行错峰、分时就餐。全镇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限流75%开放,减少人群聚集活动。
五、全镇密闭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卡拉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暂停营业。
六、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七、全镇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八、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企业经营者和出租屋(公寓)房东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群众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黄江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镇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黄江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高埗
高埗镇关于进一步强化
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23号)
根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以及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全镇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尽量减少社交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加强来莞主动申报。所有外省、市来(返)高埗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或来(返)高埗申报二维码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不上岗。
(三)加强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全镇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密闭经营场所限流50%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内部食堂推行错峰、分时就餐;经营性餐饮场所按核定人数的限流50%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消毒,按限流75%开放,减少人群聚集活动。
(四)加强公共场所防控管理。全镇住宅小区、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工业园、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场所、小商店、餐饮店等场所入口处一律设置“场所码”,经营性场所和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完成扫场所码和查验绿码无误后,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五)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就业中心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七)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市民群众请密切关注我镇核酸检测安排,按照所在村(社区)通知要求及工作人员指引,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八)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上述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有关防控措施。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高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石碣
石碣镇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3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全镇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尽量减少社交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加强来莞主动申报。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不上岗。
(三)加强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全镇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密闭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内部食堂推行错峰、分时就餐;经营性餐饮场所按核定人数的限流50%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消毒,按限流75%开放,减少人群聚集活动。
(四)加强公共场所防控管理。全镇住宅小区、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工业园、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场所、小商店、餐饮店等场所入口处一律设置“场所码”,经营性场所和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完成扫场所码和查验绿码无误后,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五)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就业中心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七)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市民群众请密切关注我镇核酸检测安排,按照所在村(社区)通知要求及工作人员指引,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八)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上述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有关防控措施。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望牛墩
望牛墩镇关于解除
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16号)
根据当前望牛墩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12时起,望牛墩镇解除以下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望牛墩镇洲涡村全域
上述区域管控措施解除后的社会面管理按照《望牛墩镇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15号)》要求执行。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望牛墩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望牛墩镇关于进一步强化
社会面管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15号)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防疫工作需要,现进一步加强全镇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全面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全镇所有公共场所入口处一律设置“场所码”,严格执行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各类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工业园、建筑工地、农批市场,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记录方可出入;其他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出租屋等,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方可出入。
二、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全镇养老机构等全托服务特殊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景区景点暂停开放。农贸市场要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减少各类人群聚集活动。
三、强化经营性餐饮场所疫情防控。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等食堂)按核定接待能力的50%限流等防控措施提供堂食服务,错峰就餐,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四、强化密闭场所疫情防控。全镇卡拉OK(KTV)、电影院、影剧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健身房(瑜伽馆)、室内游泳馆、桑拿按摩(SPA)、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美容、游艺场、体育馆、公共文化场馆等各类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五、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加强人员出行管理。群众非必要不离莞。所有跨市出行人员返莞前请主动通过“i莞家”报备,抵莞后三天内严格落实“三天三检”措施,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确需提前返岗的,严格落实“两点一线”。重点地区来(返)莞人员则按照每日“东莞疾控最新提醒”执行健康管理措施。
七、加强企业等经营主体人员管理。各企业等经营主体要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货车司机来(返)莞报备工作,市外来(返)莞人员和新招员工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
八、加强哨点监测工作。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参与核酸检测,并由各重点场所负责人建立“团体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请市民群众密切关注望牛墩镇核酸检测安排,按通知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基层一线“哨点”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提高监测预警敏感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登记制度。
九、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望牛墩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长安
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4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暴发态势,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调整我镇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落实“场所码”扫码管理。全镇所有公共场所一律设置“场所码”,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一律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加24小时核酸检测记录,并扫场所码方可进入,不执行以上防控措施将被依法处罚。
二、强化人员出行管理。群众非必要不离开长安镇,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抵达目的地后,配合当地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三、落实自主申报工作。根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9号)》要求,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确需提前返岗的,严格落实“两点一线”。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四、强化客运交通疫情防控。继续实施“落地检”,旅客、货车司乘人员、自驾车司乘人员等从外市来返莞后主动在交通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设置的核酸采样点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五、加强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全镇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娱乐经营场所暂停营业。全镇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等食堂)按核定接待能力的50%限流提供堂食服务,错峰就餐,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全镇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消毒,按核定人数的75%限流,防止人员聚集。
六、加强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全镇养老机构、母婴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
七、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一律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加24小时核酸检测记录进场。
八、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配合核酸检测。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辖区内的统一安排,参与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市民群众要根据辖区内的统一安排或单位的要求,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十、加强个人防护。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正确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长安医院、新安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压实四方责任。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企业经营者和出租屋(公寓)房东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群众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上述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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