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防范学生溺水的工作要求,做好2022年防范学生溺水治理工作,维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22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教安〔2022〕3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联动,健全学校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树立家长对学生校外安全监管意识,提升社会各界对维护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视程度,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的浓厚氛围,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防护网络,减少学生一般溺水事故发生,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溺水事故。
二、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工作预警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1次年度防范学生溺水专题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并制定年度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治理工作。镇教育管理中心牵头每月组织教育、公安、水务、应急、网格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至少召开1次工作协调会议,研判防范学生溺水形势,研究部署隐患排查和巡查工作。
2.镇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生溺水事件的时间分布形势,在节假日、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学校加强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加强学生的校外安全监管。
3.镇公安分局、镇水务中心、镇网格管理中心等部门结合学生溺水事件的地域分布形势,针对重点山塘、水库、河道发布预警,督促、提醒本系统加强相关水域巡查监管。
4.镇住建局结合天气和防汛工作形势,适时发布预警,督促受监在建建筑工地加强巡查,防止内涝、防止学生混入导致溺水事件发生。
(二)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
5.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防范学生溺水宣传阵地建设,统筹指导宣传媒体、社区持续加强防溺水宣传,营造人人关注、积极参与防范学生溺水的浓厚氛围。
6.镇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各类防范学生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牢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1场防范学生溺水体验式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防范溺水教育的直观体验。
7.学校利用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放防溺水安全教育动漫作品;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包括防范溺水在内的安全提醒教育。
8.学校每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周五放学前对学生进行包括防范溺水在内的专题安全教育;每周末向学生家长至少发送1条包括防范溺水在内的安全提示信息(暑假期间每周至少1次);每周对可能存在私自下水游泳等行为的重点学生至少进行1次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学生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跟踪教育管理,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监管。
9.学校每月组织学生集体宣读和签订防溺水“六不”承诺书,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特别提醒学生遇到他人溺水要寻求成年人帮助,不得盲目下水施救或手拉手施救;镇交界地区的学校每月至少走访1次学生所在村(居)委会,协调共同做好防范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
10.学校每学期组织发放1次教育部关于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回收全部回执;每学期开展1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播放学生溺水警示视频,组织集体宣读并签订防范学生溺水责任书、承诺书,提醒做好学生的校外安全监管;每学期组织学生完成1次防溺水专题作业,了解和掌握防溺水的安全知识。
11.学校落实各班设立安全副班长和家长委员会推选安全监督委员工作,并100%成立学生联防小组和家长联防小组,督促学生相互监督、约束私自外出或是私自下水游泳嬉戏行为,促进家庭之间紧密联系、相互提醒做好子女监管工作,共同掌握子女周末外出动向,防止监管真空。
12.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镇公共服务办、宣教文旅办、社区等部门、单位开展的各类活动,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
13.镇宣教文旅办协调各类媒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题宣传,协调公共汽车、户外公益宣传广告电子屏等动态播放包括各类防溺水宣传视频。
14.公安分局组织法治副校(园)长到校加强指导,协助学校加强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提升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教育成效。
15.团镇委、镇教育管理中心、镇公安分局、镇人社和医保分局、镇妇联等部门于7、8月份针对“候鸟家庭”联合开展防范溺水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宣传教育。
16.妇联通过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加强防范溺水等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家长对学生的安全监管意识。
17.镇公共服务办依托社区“莞家驿站”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课业辅导、兴趣培养、课外阅读、安全教育等青少年公益服务项目,减少因监护缺位导致的学生私自出外嬉水的机会。
18.镇宣教文旅办组织推动各类游泳场馆定期举办公益性游泳培训活动,免费或低收费对学生进行游泳培训,并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安全监管。
19.社区在周末、暑假、节假日等时段开展适合学生儿童参与的活动,广泛动员本社区学生积极参与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时间的生活。
(三)加强水域安全巡查监管
20.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镇公安分局、水务中心、网格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和社区加强对辖区内各山塘、水库、河道等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要督促应急管理分局、房管所、水务中心、社区及时更新置换模糊残旧的警示标语,添置、加固防溺水防护设施和器材,有条件的可以运用“无人机”巡查喊话、监控人物识别提醒等科技手段协助巡查,强化隐患点警示和防护效果。加强对辖区的山塘、水库、河段、建筑工地水坑等溺水隐患点全面摸排,建立和完善隐患点台账信息,并将排查出的溺水隐患点向社会公布,提醒市民知悉。
21.镇水务中心加强对水库、河道的巡查和管理,完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协调镇河长办将防范学生溺水治理纳入镇、社区河长巡河内容,落实巡河过程中发现有学生下水野泳、嬉戏等行为的,必须予以劝阻,并及时通知当事学生监护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登记学生信息和通报镇教育管理中心。
22.镇公安分局落实警务区民警、辅警等治安巡逻力量,将劝阻学生下水游泳、玩水等行为纳入治安巡逻范畴,发现有下水、玩水行为的学生必须及时劝阻,登记学生信息并通报镇教育管理中心。
23.镇住建局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加强对受监在建建筑工地的管理,严防学生进入,防止建筑工地水坑造成溺水事故。
24.镇房地产管理所督促相关花园楼盘现有游泳池管理单位切实做好游泳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做好用水卫生检测,水质保洁,配齐配足救生员,确保游泳安全。探索制定针对学生游泳需求的公益性措施,免费或减免费用为学生提供游泳场所。
25.团镇委配合相关部门招募志愿者参与安全巡查,及时劝阻学生玩水、私自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镇教育管理中心。
26.镇网格管理中心落实网格管理员加强水域日常巡查,发现学生有下水游泳、玩水等行为的,必须予以劝阻,并通过“智网工程”APP线索上报推送给镇教育管理中心。在巡查期间发现学生私自外出的,特别是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私自或结伴外出的,提醒学生不得前往野外水域玩耍。
27.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和村(居)民加强对辖区内各鱼塘、水坑、洼地等部位的巡查巡检,巡查发现有下水、玩水行为的学生必须及时劝阻,登记学生信息并通报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时告知当事学生家长。
28.镇教育管理中心加强与水务、公安、镇网格管理中心、团委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对有关部门通告巡查时发现的下水游泳、玩水学生,责成相关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诫勉工作, 并在处置工作完毕后5日内将对学生教育诫勉情况反馈镇网格管理中心、镇河长办等职能部门。
29.学校及时将学校周边溺水隐患点以危情提示的方式通报给本校全体师生和家长,提高学生和家长知晓率,引起高度警惕,提高学生自律和家长监管意识。
30.学校对各级教育、水务、公安、网管、团委等部门及社区反馈存在下水玩水、野泳的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向当事学生家长反馈其玩水野泳及受教育的情况,并将教育的情况在3日内报镇教育管理中心。
(四)强化督导督查
31.加强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导。镇教育管理中心牵头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检查。
32.镇教育管理中心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安全督导的重要内容,责任督学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对责任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内容。
33.镇教育管理中心、宣教文旅办、公安分局、人社和医保分局、住建局、房管所、公共服务办、水务中心、团镇委、妇联、网管中心等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对本单位、本系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及时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巩固联防联控成效。
34.学校加强对本学校防范学生溺水治理工作情况的自查自纠,强化各责任人履职情况检查,及时堵塞工作漏洞,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巩固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教育成效。
(五)严肃事件倒查问责
35.发生一起导致1至2名学生溺亡事故,由综治办牵头会同教育管理中心、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倒查,发现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并形成调查报告报镇委镇政府及市教育局。
36.发生一起导致3名或以上学生溺亡事故,按市有关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事故倒查,发现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将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纳入重点工作,统筹调度、精准施策,确保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推进。现对樟木头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永光(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黄裕松(镇教育系统党委书记)
蓝 冬(镇教育系统党委副书记、
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曹治才(镇教育管理中心)
庄建雄(镇综合治理办)
邹雄辉(镇宣教文旅办)
蔡胜元(镇公共服务办)
蔡自强(镇住房规划建设局)
刘海源(镇房地产管理所)
邵柱新(镇人社和医保分局)
黄小泾(镇应急管理分局)
蔡永明(镇公安分局)
蔡嘉明(团镇委)
杨丽坤(镇妇联)
蔡天华(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雷自格(镇网格管理中心)
成员还包括各社区分管教育干部,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教育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曹治才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社区和水管单位作为辖区水域地防护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巡查以及宣传劝阻等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学校要切实履行好宣传教育的职责,丰富防溺水宣传教育手段,树牢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履行校外监管责任。
(三)紧盯重要时间和部位
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成员单位要重点关注清明、五一、端午、暑假、中秋、国庆,学生上学、放学和因防疫工作实施居家学习等时间节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因地制宜,适时加大对辖区内重点水域、重点河段、溺水黑点的巡查力度和频次,织密巡查网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附件:
樟木头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措施分解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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