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
申领登记注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支持容缺处理);
2.医疗用房产权证明、用途证明(必要);
3.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必要);
4.医疗机构科室平面图(必要);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必要);
6.资产评估报告(支持容缺处理);
7.《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支持容缺处理);
8.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医疗护理操作规程(必要);
9.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协议)(必要);
10.医疗机构负责人照片(必要);
11.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材料(书面意见)(必要);
12.医疗废物处理协议(非必要);
13.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证(必要);
14.药品零售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必要);
15.授权委托书(必要);
16.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成立批准文件或营利性医疗机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必要);
17.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承诺书(必要);
18.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必要);
19.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必要);
20.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房地产证明文件(必要);
21.医疗机构拟配备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表(必要);
22.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必要);
2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必要);
二、办理时限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三、许可收费:
不收费
四、受理部门及办公电话:
受理部门:樟木头镇卫生健康局
地 点:樟木头镇政务服务中心(樟木头镇南博商业广场二楼)
咨询电话:0769-87719952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五、投诉电话
樟木头镇卫生健康局
投诉电话:0769-87799531
其它许可事项请登录以下网址: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