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樟木头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按照规定专项执法计划安排,对辖区内的工贸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档案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
2021年09月26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东莞市艺锋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胜的陪同下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场,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未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等违法行为,经现场核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以上违法行为决定对东莞市艺锋实业有限公司处25000元罚款。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一旦发生事故会对企业人员和其他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伤害。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四)机械行业:铸造熔熔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该隐患属于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因不履行上述职责或者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来,樟木头镇将大力开展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风险辨识能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樟木头镇应急管理分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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