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全体医保参保人: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是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受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近期媒体曝光多地出现医保套现、串换日用品结算、中介诱导违规购药等乱象。为规范个人账户使用、筑牢基金安全防线,现向全市参保人发出如下倡议:
树立法治意识,熟知个人账户合规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专款专用,可依规用于参保人本人及其近亲属的以下合规支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不得通过串换医保药品、耗材等行为违规结算。 坚守法治底线,自觉抵制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医保基金受法律保护,任何欺诈骗保行为均需承担相应责任。请全体参保人坚守底线,主动远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与药店、中介串通,虚构就医、购药记录套取个人账户资金;通过串换药品、虚开票据,刷卡购买生活用品、保健品;参与“高价收药”“医保套现”等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违规守护基金安全 维护医保基金需要全民共同监督,如发现我市定点医药机构、个人或中介存在虚构就医购药、医保套现、串换物品、高价收药、违规刷卡等欺诈骗保线索,请及时通过官方渠道举报投诉,医保部门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举报奖励。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规范使用个人账户基金是每位参保人的法定义务,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套现骗保行为,主动监督身边违法违规现象,共同守护好医保基金! 举报电话:0769-12345。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