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3201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者和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排芳厨美食店使用的筷子产品
东莞市石排芳厨美食店使用的筷子产品(消毒日期:2023-10-14),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筷子在用。经调查,该店共采购使用了上述筷子96双,全部使用完毕。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石排军佳百货店销售的黄豆芽产品
东莞市石排军佳百货店销售的黄豆芽产品(购进日期:2023-11-5),铅(以Pb计) 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黄豆芽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黄豆芽5公斤,销售了4公斤,剩余豆壳等耗损约1公斤未售出扔掉了。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三、东莞市期乡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湖南椒产品
东莞市期乡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湖南椒产品(购进日期:2023-11-4),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湖南椒在售。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上述湖南椒18公斤,销售了16公斤,剩余2公斤未售出丢弃了。
该公司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四、东莞市发到家项目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仔姜产品
东莞市发到家项目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仔姜产品(购进日期:2023-12-2),铅(以Pb计) 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仔姜在售。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上述仔姜9公斤,销售了8.136公斤,剩余0.864公斤耗损未售出丢弃了。
该公司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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