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开行政区划_中国东莞石排街道栏目页面,本页面是由15个视窗区共计15个区域组成,操作帮助请按Alt加问号键。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中国东莞石排街道栏目”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石排镇栏目 > 专题 >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东莞市石排镇谷吓村石井“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公示
  • 2024-08-30 19:00
  • 来源: 本网
  • 【字体:    打印
  • 分享到:

东莞市石排镇谷吓石井股份经济合作社拟对石排镇谷吓村石井“三旧”改造项目进行改造,现已编制完成《 东莞市石排镇谷吓村石井“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根据《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东自然资〔2023〕311号)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进6月26日行了公示,现对方案有关补充材料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材料

(一)东莞市石排镇谷吓石井项目改造单元“三旧”改造房土地籍调查明细表。

(二)东莞市石排镇谷吓石井项目改造单元“三旧”改造房屋权籍调查明细表。

二、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9月13日。

三、东莞市石排镇谷吓村石井“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补充材料,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石排镇门户网(http://www.dg.gov.cn/shipai/)

        (二)现场公示:东莞市石排镇谷吓村石井“三旧”改造项目现场

        (三)村委会公示:东莞市石排镇谷吓村政务公开栏

四、凡是对东莞市石排镇谷吓村石井“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补充材料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改造方案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到spzdcqb@126.com。

(二)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五楼规划所(城市更新中心)”(邮编523342),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石排镇谷吓村石井“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补充材料公众咨询。

五、联系方式: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城市更新中心),联系电话0769-81828833



附件:1. 东莞市石排镇谷吓石井项目改造单元“三旧”改造土地权籍调查明细表.pdf

          2. 东莞市石排镇谷吓石井项目改造单元“三旧”改造房屋权籍调查明细表.pdf


 


              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

      2024年8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东莞石排街道栏目_中国东莞石排街道栏目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