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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石排镇龙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LG-B、LG-T街坊调整的批前公示
  • 2023-03-17 10:4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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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石排镇人民政府完成了东莞市石排镇龙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LG-B、LG-T街坊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石排镇龙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LG-B、LG-T街坊,调整范围一位于片区中部,东侧为城市主干路石横大道,北侧为里仁路,面积约16.08公顷;调整范围二位于片区北部,东侧临近石洲大道,约8.68公顷,调整范围总面积约24.76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道路调整、用地边界调整、规划指标调整、绿地占补平衡、控规修正以及新增规划实施控制要点。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道路调整:优化地块交通组织,在项目北侧增设一条红线宽度为15米的城市支路(规划一路);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和镇村诉求,调整城市支路(规划二路)的道路线位;

  (二)用地性质及用地边界调整:根据骨灰楼选址红线,将项目用地性质由原控规的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殡葬设施用地,并与周边工业地块之间设置5米绿化隔离带;结合新增支路和项目红线,对地块进行细分;结合规划二路调整后线位,微调LG-T01-1、LG-T01-2和LG-T02-1地块用地边界;

  (三)规划指标调整:LG-T02-4地块(殡葬设施用地)规划指标均打“--”处理,公建配套设施为骨灰楼;LG-T02-5地块(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3.4;

  (四)绿地占补平衡:由于增设道路,占用部分绿带(面积1130㎡),为保证片区绿地不减少,将片区LG-B04地块(一类工业用地)等量用地调整为公共绿地,并入相邻LG-B03地块(公共绿地);

  (五)控规修正:根据现行规划管理要求,修正图则内控规指标、停车位配建标准、机动车禁止开口距离、道路断面形式等;

  (六)新增海绵城市规划实施控制要点及基础设施建设要点。

  三、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15日。

  四、东莞市石排镇龙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LG-B、LG-T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shipai/);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一楼大堂。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dgspghs@dg.gov.cn;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33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石排镇龙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LG-B、LG-T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6651125。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予公示期间内向石排镇规划管理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1、龙岗组团用地规划图前后对比.pdf

            2、LG-T街坊前后对比.pdf

            3、LG-B街坊前后对比.pdf

石排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联系人:黄佩珊,联系电话:866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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