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开行政区划_中国东莞石排街道栏目页面,本页面是由15个视窗区共计15个区域组成,操作帮助请按Alt加问号键。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中国东莞石排街道栏目”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石排镇栏目 > 要闻
关于限期接受询问调查的公告
  • 2026-07-29 16:18
  • 来源: 本网
  • 【字体:    打印
  • 分享到:

  当事人东莞市石排新万悦百货店于2026年4月24日被抽检的“香辣味锅巴(含油型膨化食品)(生产日期:2025-10-13),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食安2026-04-2283)。因当事人已停止经营,无法直接送达有关执法文书,为了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限当事人自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丽霞,李智慧 联系电话:0769-86555503,

地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东莞市石排镇公园南路102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东莞石排街道栏目_中国东莞石排街道栏目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