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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政策清单(2026年)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6-07-23 17:38:2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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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保障单位

事项名称

保障对象

帮扶形式

类别

保障标准(帮扶内容)

办理方式

政策依据

咨询方式

备注

1

公共服务办

寮步镇困难家庭生活救助

(一)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对象;

(三)寮步镇基本生活保障家庭对象。

资金

基本生活救助保障

实行差额补助,其中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标准为830元/人/月,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对象、寮步镇基本生活保障家庭对象按照其家庭月人均收入实施差额补助。

低保家庭补助计算公式为:2090元-1260元=830元/月/人;

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对象、寮步镇基本生活保障家庭对象差额补助计算公式为:2090元-家庭月人均收入

向公共服务办提出申请

《寮步镇困难家庭生活救助实施办法》

83321504

2

公共服务办

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

(一)重大疾病救助对象:1.本镇户籍城乡居民:经市级三甲以上或寮步医院初次明确诊断为25种重大疾病之一的。 2.非本镇户籍居民:经市级三甲以上或寮步医院初次明确诊断为25种重大疾病之一的,在寮步镇居住或工作并持有效居住证的、且申请救助之前已在本镇连续参加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满5年的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对象。 (二)身故抚恤对象 在本方案实施期间,身故的我镇户籍城乡居民。因欺诈、故意、自杀、犯罪等故意行为而死亡的户籍城乡居民,以及特困供养人员,不在本方案抚恤范围之内。

资金

医疗救助及身故抚恤

(一)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重大疾病救助对象,在本方案实施期间初次确诊的一种重大疾病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的住院医疗总费用,扣除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商业保障理赔、基本医疗救助、政府部门救助及其它社会救助后,其个人负担的核准医疗费用部分由救助资金按以下救助比例进行分段救助:

(1)个人负担的核准医疗费用在2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50%给予救助;

(2)超过2万元(不含)但不超过5万元(含)的部分,按60%给予救助;

(3)超过5万元(不含)但不超过10万元(含)的部分,按70%给予救助;

(4)超过10万(不含)的部分,按80%给予救助。每个救助对象在本方案实施期间患病并确诊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的,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

(二)身故抚恤标准: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身故抚恤对象,可申请给予一次性抚恤金8000元。

向公共服务办提出申请

《寮步镇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抚恤实施方案》

83321504

3

公共服务办

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救助

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

物资、服务

基本生活救助保障

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及时提供必要的食物、联系亲属、引导或护送至市救助管理站、送医救治、提供返乡乘车凭证、转介帮扶等救助服务。

由公共服务办、公安分局、城管分局、网格中心等部门及各村(社区)联动发现,公共服务办牵头开展救助。

《寮步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83321504

4

慈善基金会

“护苗计划”困难家庭扶学奖学暂行办法

(一)寮步镇户籍困难家庭的读书子女,包括幼儿园、小学、初高中(含中专)、全日制大学(含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学生;

(二)寮步镇辖区范围内的非莞籍困难家庭(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的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读书子女,以及高中(含中专)的在校学生。

资金

困难学生扶学奖学生活补贴

(一)扶学生活补贴:幼儿园200元/月;小学200元/月;初中/高中(含中专)300元/月;全日制大学(含大专)及以上学历500元/月。

(二)励志奖学金:

1、对于中考考取我市重点高中,或高考考取重点大学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考每人奖励1000元,高考每人奖励2000元。

2、对参加教育或相关部门组织的镇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学术类比赛,决赛中获奖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奖励500-5000元。

困难学生可联系村(社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寮步慈善基金会“护苗计划”困难家庭扶学奖学暂行办法》

81122113

5

慈善基金会

莞爱慈善驿站物资救助

流浪、异地务工等特殊群体

物资

莞爱慈善驿站物资救助

为有需要的特殊群体提供临时食品、衣物、外伤急救药品、饮用水等无偿服务

联系辖区内的社会工作服务点

《寮步镇慈善爱心驿站项目实施方案》

81122113

828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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