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估,你村(社区)下列特困人员拟享受以下照料护理标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乡镇(街道)反映。
公示期限:长期公示
监督电话:石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6631027
东莞市民政局 2283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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