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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东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提高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9-10-03 10:45:5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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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于10月1日起执行。东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再次提高,不仅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降至2.4万元,更提高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后约为70.5万元,较之前增长了20%,进一步缓解患重大疾病参保人的费用负担。

  其中,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3万元下调至2.4万元。我市从2013年10月实施大病保险以来,至2019年7月,共支付待遇22亿元,享受待遇人次23万人次。其中,重大疾病支出20亿元,享受待遇人次15万人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后,能够享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的人次将增加28%,更多的参保人纳入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全民基本医疗的“保障网”更加牢靠。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的,以后每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调整至12倍,调整后约为70.5万元,较之前增长了20%,对缓解患重大疾病参保人的负担发挥了显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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