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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26〕39号(关于朱俊兴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6-08-17

各单位、各村(社区):

  镇委决定:

  朱俊兴  免镇党政综合办主任、镇团委书记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林永明  免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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