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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26〕22号(关于徐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6-05-28

各单位、各村(社区):

  镇委决定:

  徐   京  任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清溪分局应急救援股股长,试用期1年;

  李   炫  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溪分局综合法规股股长,试用期1年;

  张东清  任东莞市清溪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核发股股长,试用期1年;

  黄韩杰  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溪分局、市医疗保障局清溪分局执法股股长,免东莞市清溪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核发股股长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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