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全称和简称):东莞市清溪镇妇女联合会(清溪镇妇联)
负责人:黄佳怡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镇党委和镇政府领导下负责妇女工作的群众团体。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镇委、镇政府和全国、省、市妇联的工作部署。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四)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五)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六)密切与其他镇街(园区)妇联的联系和合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妇女组织的联系,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镇委、镇政府和省、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二楼204。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311934。
办事窗口地址:无。
办公窗口电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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