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溪镇住建局)
负责人:徐康
内设机构: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综合组、住保和报建组、市场组、监督组、消防组、房安组。
工作职责:
(一)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编制本镇住房规划。
(三)负责镇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路桥、园林绿化、燃气、供水、雨水排水等市政工程除外)的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监管工作。
(五)承担人民防空工作。按权限做好人防工程、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质量监管和维护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人民防空平战结合。
(六)负责开展住房保障工作。
(七)负责协助在辖区内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等工作。
(八)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工作。
办公地址:清溪镇清凤大道98号城建国土大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325116。
办事窗口地址:清溪大道299号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窗口电话:0769-8731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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