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全称和简称):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大队(清溪)
负责人:刘仁杰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清综消统办、消防救援站
工作职责:
清溪镇消防大队、消防救援站的具体任务分为:“防”和“消”。“防”主要由清溪消防大队负责,“消”主要由消防救援站负责,其主要的职能是:
(一)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督促部门、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办法和技术标准;
(三)督促检查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情况,参加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四)督促城管、公用等部门建设、改善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
(五)组织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进行火灾统计;
(六)教育训练消防队伍,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
(七)负责社会面的各种火灾扑救和各种抢险救灾工作。
办公地址:清溪镇清溪大道11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2773999,0769-82773399
办事窗口地址:无
办公窗口电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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