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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情况公示(东莞市清溪镇鹿湖东路顺景大厦4栋)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6-04-29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2021〕33号),现对东莞市清溪镇鹿湖东路顺景大厦4栋增设电梯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5月8日止。公示期间,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应当向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溪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电话:87322018,并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顺景大厦4栋增设电梯的公示.pdf


  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9日


  (联系人:钟泽森,联系电话:873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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