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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10:44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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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50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我分局组织编制的《东莞市桥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莲湖路改线工程、桥新西二路延长线道路工程、桥鸿路升级改造工程(东江大道匝道标段)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按照有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背景及原因
为加快推进东莞市桥头镇交通千日攻坚道路的建设,提高桥头镇交通承载能力,使道路更加畅通、安全、舒适、美观,拟建设莲湖路改线工程、桥新西二路延长线道路工程、桥鸿路升级改造工程(东江大道匝道标段),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布局进行调整。本方案使用东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莲湖路改线工程、桥新西二路延长线道路工程、桥鸿路升级改造工程(东江大道匝道标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项目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3679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李屋村、桥头社区、石水口村。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桥头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2、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涉及现状耕地0.2020公顷,用地报批阶段通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桥头镇内的耕地总量不变,质量不下降。预留规模落实后,桥头镇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预留规模落实后,桥头镇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4.3679公顷。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同时在镇政府、大洲社区居委会、李屋村村委会、桥头社区居委会、石水口村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桥头分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