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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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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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桥头民间的丧葬形式繁文缛节,封建迷信色彩相当浓厚,其间又以贫富分简繁。
老人临终前,要灌“饮”糖水,用柚叶煮水抹身,穿“寿衣”和鞋袜,家属手持点燃的线香下跪送别,俗称“熏气”。死者头部和脚后方分别点上油灯,称“长明灯”,亲人在遗体前放声痛哭,叫“开丧”。死者家属托亲眷持讣告或口头去转报其他亲友,称“报丧”。报信人不得入其门。亲友接报后,前来吊唁,并赠送“赙仪”为之“吊丧”。
入殓前,死者的长子或长孙作“孝子”、“贤孙”,到河涌“买水”,回来替死者“洗面”。入殓时,棺内底放白布(或白纸),遗体盖上蓝布(或蓝纸)及用瓦仔垫头之后再盖棺,钉上长楔。
“出殡”(又叫“出丧”)时,死者亲属身穿白色孝服,女的头罩白毛巾,孝子执哭丧棒(丧棍),赤足,沿途散“纸钱”,其他亲属每人手持白毛巾。走一定的路程,旁属亲友绕道转回,称“辞客”。亲属则扶棺至坟穴,杵工高呼:“众人拧转面!”送葬者即背面片刻,待棺木入穴,各亲属手捧一撮土撒入穴内;葬完毕,另路回家,各拿一些白饼和一条红头绳回去。此后,还有“做七”、“百日”、“做英雄”等习俗,按期祭奠亡灵。“做英雄”是对死者一周年的祭奠。至此,服丧期满,其亲属不再戴孝,即“除孝”。
未婚的青少年男女死亡,不点头脚灯,不用买水、担幡等仪式。
有些乡村的丧葬风俗稍有差异,丧葬不雇用杵工和乐队,由亲属料理,自行安葬,出殡时沿途放鞭炮。
新中国成立后,这些封建丧葬的繁文缛节大部分被革除,丧葬仪式逐渐改革,更提倡火葬,渐为群众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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