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可无证无照经营、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
- 发布时间:
2026-06-10 16:29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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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可: 本局于2026年05月28日向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2026〕2005260101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为保障你(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6〕2005260101号),内容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