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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善若水(东莞)文化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09-02 11:47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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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善若水(东莞)文化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上善若水(东莞)文化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08月1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市监罚告〔2025〕2008110301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我局通过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市监罚告〔2025〕2008110301号))。

为了保障你(单位)合法权益,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市监罚告〔2025〕2008110301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市监罚告〔2025〕200811030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以对公告送达的文书进行陈述和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刘宏、黄柱怀;  联系电话:0769-22992151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银丰路6号

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市监罚告〔2025〕2008110301号).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5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