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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市场监管分局“五个到位” 打好零售药店监管“组合拳”

  • 发布时间: 2020-03-03 15:27
  •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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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落实疫情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发挥零售药店末梢监管和全面排查的功能,南城市场监管分局打出一套集联动、指导、监督、复核、宣贯于一体的“组合拳”,进一步压实辖区内各零售药店实名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工作。

  一、建立机制,保障协调联动到位

  根据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零售药店实名购买发热及咳嗽药品登记上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分局联合医保分局、公安分局、网格管理中心及各社区“三人工作小组”,建立多方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信息传递快速、排查处理及时、后续跟踪到位,形成疫情防控合力,提高了监管效率。

  二、细致指导,保障系统运用到位

  通过网络远程操控、电话详细解说、上门一对一指导等方法,推广、普及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管理系统)的运用,并100%完成辖区内261家零售药店的登记管理系统注册工作。2月12日登记管理系统开始使用以来,上报信息的零售药店达188家,收集购药信息6083条,其中发热人员信息82条,均已报告社区“三人工作小组”。

  三、细查严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将辖区零售药店分为三大片,组织药品监管经验较丰富、熟悉辖区药店情况的业务骨干,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实施全覆盖巡查监管。督促零售药店落实所有进店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疫情期间前来购买(或代购)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尤其是“四类人员”(1.有发热症状(超过37.3℃)的人员;2.14天内来粤的湖北或温州人员;3.14天内曾到过湖北、温州等疫情高发地的人员;4.与2、3类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要详细登记身份证、电话、住址、购买药品等信息,并通过看原件、通电话等方式,确保有关信息真实有效,及时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同时致电和发送短信报告当地社区“三人工作小组”。对违法违规操作和未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的药店,分局将责令停业整顿,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力的,将立案查处,严厉处罚。截至目前,累计已巡查零售药店1448家次,责令停业整顿11家,立案查处14宗。

  四、多重复核,保障线索报送到位

  安排专人每天收集核实零售药店报送的有关信息,以登记管理系统为抓手,核查涉及“四类人员”信息、药店信息填报情况、社区“三人工作小组”的接收跟进情况等,确保信息一致、真实有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至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达到精准排查的效果,确保了“疫情线索”信息处理反馈形成“闭环”,落实到位。

  五、快速宣贯,保障措施传达到位

  以网站、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渠道为快速传达端,第一时间通报《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指引》和《关于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实名登记信息的温馨提示》,确保措施、指引覆盖辖区全部零售药店。结合社区宣传栏、药店公告栏等线下传统渠道,通过派发、张贴的方式,进一步广泛宣传、引导,保障措施落实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