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我局在东莞虎门大桥附近海域(22°47'50"N ,113°37'30"E)查获一艘无任何相关证件且未悬挂船牌的铁质船舶,为航道安全,我局将船舶挪至东莞市恒安仓储有限公司船舶保管场。
现请上述船舶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我局将依法处理。联系人:唐警官,电话0769-85221110。
东莞海警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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