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限制摩托车在部分区域路段行驶。昨日,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规定了部分路段的限行时间。
9月1日起,全天禁止摩托车在市行政办事中心周边的鸿福路、元美中路、石竹路、胜和路、元美路行驶。
9月1日起,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环城路-莞穗大道-万高路-沿江路-环城路范围以内区域)的道路行驶,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除外。
9月1日起,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禁止摩托车在各镇中心区(具体范围见下表)行驶。2009年1月1日起,我市将全天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行驶。
公告称,对违反本通告的,市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处200元罚款;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9月1日起,全天禁止摩托车在市行政办事中心周边的鸿福路、元美中路、石竹路、胜和路、元美路行驶。
9月1日起,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环城路-莞穗大道-万高路-沿江路-环城路范围以内区域)的道路行驶,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除外。
9月1日起,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禁止摩托车在各镇中心区(具体范围见下表)行驶。2009年1月1日起,我市将全天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行驶。
公告称,对违反本通告的,市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处200元罚款;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请点击打开:各镇区限制摩托车通行区域一览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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