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东莞市拓城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东莞市拓城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东莞鸿通达运输有限公司、加中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广东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履行承诺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日内按规定投入自有专用且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并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予以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东莞市万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分局依法注销该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上述业户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如擅自经营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洪梅分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注销企业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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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