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29Z013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5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横沥邦海粮油店经营的“小米椒干”
(一)东莞市横沥邦海粮油店经营的“小米椒干”(购进日期:2024年05月07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小米椒干”。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了上述“小米椒干”
共购进了5kg,全部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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