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府工作部门及下属单位 > 东莞市国资委 > 工作动态 > 国资视点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 2026-10-12 20:10
  • 来源:新华社
  • 发布机构:东莞市国资委
  • 【字体: 大 中 小】打印
  • 分享到: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意见部署19项重点举措,涉及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人才工作机制创新5个方面。

  意见明确,坚持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坚持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统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质态和业态、改革和发展、自主和开放的关系,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良好发展生态,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