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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010D/2026-0031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8-20
名称: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文号: 东府函〔2026〕129 号 发布日期: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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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21  浏览次数:-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东府函〔2026〕1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6〕188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决定将全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9元/小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