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除本市户籍人员可参加居民医保外
在本市区域内居住且
持有本市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的未就业人员
(含已在本市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也可参加东莞居民医保
参保缴费
(一)在本年度新办理本市居住证的,可按本年度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参保当月至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后,自缴费次月起可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在2024年1月1日前已办理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于2024年12月前按照2024年度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参保当月至2024年12月的居民医保费后,自缴费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已办理本市居住证人员如需参保,今年请抓紧时间办理!)
(三)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511元/人·年(42.58元/人·月),财政补贴640元/人·年(按国家标准执行,待国家公布2024年标准后再多退少补)。
所需材料
线下参保渠道
《东莞市各村(居)民委员会
受理医疗保险参保办事指南情况表》
长按扫描下方二维码
立即查询
线上参保渠道
微信粤医保小程序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支持本人参保
广东医保个人网厅
支持本人参保及为家属参保
参保渠道一:
“粤医保”小程序(仅支持本人参保)
(1)微信小程序搜索“粤医保”,进入主界面后通过填写身份证号和人脸识别登录个人账号,在小程序首页的业务办理模块中,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小程序会自动跳转至资料填写界面(需检查首页左上角显示的地市为“东莞市”)[目前“粤医保”小程序仅支持一个身份证号注册一个粤医保账号];
(2)进入登记页面后,选择“东莞市”并填写个人资料,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3)资料提交后,由参保区划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审核期约为1-2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对登记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误的,审核不通过并提示参保人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后重新提交。参保人可在“我的——待审核”中查询参保登记审核进度;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可在“首页——医保查询——参保情况”中查询个人参保状态。
(4)参保登记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可选择“城乡居民在线缴费”模块,自动跳转至“粤税通”小程序办理在线缴费;
参保渠道二:
广东医保个人网厅(支持本人参保及为家属参保)
(1)进入广东医保服务平台首页,通过“注册-个人注册”路径完成注册并登陆;
(2)登录后通过“进入个人网厅-我要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路径,在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正确填写个人信息(代他人参保的填写实际参保人的信息);
(3)提交申请后可在“我要查——办理进度查询”模块,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查询办理进度(审核期约为1-2个工作日)。扣费渠道选择“扣个人账户”的由税务系统自动扣费;扣费渠道选择“自行缴纳”的,需自行查询参保审核进度,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在“首页—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在线缴费”模块跳转至“粤税通”小程序办理在线缴费。
参保渠道三: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仅支持本人参保)
(1)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通过“地方专区——广东省——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的路径进入登记页面;
(2)在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正确填写个人信息;扣费渠道选择“扣个人账户”的由税务系统自动扣费;扣费渠道选择“自行缴纳”的,需自行查询参保审核进度,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在“首页—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在线缴费”模块跳转至“粤税通”小程序办理在线缴费。
(3)提交申请后可在“业务申报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审核期约为1-2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一)已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需参加居民医保,应先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后,再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二)原在外市参保但未缴纳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人员,如需参加东莞居民医保,应及时暂停外市的医保关系,以便在我市正常参保缴费。
停保操作流程(以下停保方式用于参考,具体停保方式以外市实际操作为准):
1️⃣进入“粤医保”小程序,选择办理暂停参保业务的城市;
2️⃣“业务办理”中点击“查看更多”后点击“居民医保停保”进入操作页面;
3️⃣根据对应指引选择“本人停保”或者“代他人停保”。
此外
大家知道加装电梯
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如何办理?一起来看看
问:哪种情况下可办理增设电梯提取呢?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缴存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增设电梯的房屋应属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既有住宅,否则,不允许办理。
问:既有住宅是指?
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规定,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以上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注:对于村民个人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棚改计划的住宅,不适用增设电梯提取。
问:提取额度是多少?
所有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该套房屋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且不超出办理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每个缴存人一套房屋只能申请办理一次。
问:哪些渠道可办理?需要哪些办理材料?
(一)办理渠道
①线上办理:登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微信公众号。
②线下办理:驻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和石龙、常平、塘厦、虎门、松山湖、水乡、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积金窗口。
(二)办理材料
①增设电梯费用分摊证明文件
②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③不动产权证书
④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关系证明
⑤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
问:产权人在婚前加装电梯,产权人配偶(房屋产权未进行登记的一方)能否办理增设电梯提取?
可以。无论婚前或婚后增设电梯,产权人配偶都可申请办理增设电梯提取,但不得超出提取额度上限。
问:通过非购买方式取得房屋后增设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通过“赠与、转移、析产、继承”等非购买方式取得既有住宅产权后增设电梯的,亦可申请办理增设电梯提取。
问:如果双方父母的自住住房同时加装电梯,可否合并一起办理增设电梯提取?
需分别申请办理,不能合并。
问:如果产权人及配偶的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双方父母是否可以办理增设电梯提取?
不可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仅限产权人本人、配偶、子女(含血亲和姻亲)办理。
问:曾办理购房提取的本市住房,现加装电梯,还能办理增设电梯提取吗?
还能办理。
*如有疑问,可咨询东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