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6月17日讯 2022年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网上确认和志愿填报工作已全面结束。根据日程安排,从6月16日起对已进行网上确认和填报志愿的申请人积分排名进行公示。
一、积分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22日。公示网址和咨询电话见下表。
2022年积分入学积分排名公示网址和咨询电话一览表
温馨提示
1.各家长须认真查看公示名单,如发现名单有缺漏或分数与确认表不一致等问题的,请及时联系积分申请地教育部门处理,公示期结束后不接受修正。
2.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正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二、志愿修改
积分排名公示期间,如个别申请人家长需对原填报的积分志愿进行修改(注意:积分申请镇街不能修改,只能在积分申请镇街提供的学位范围内调整。举例,小东申请了东城街道积分入学,在志愿修改期间,只能根据东城街道提供的学位情况调整志愿,而不能将积分申请镇街从东城改为其他镇街),可于2022年6月20日10:00-6月21日17:30自行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积分志愿修改。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积分志愿修改。
各家长须认真、全面了解积分入学申请镇街的学位供给情况和录取原则,如有需要修改的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进行修改。不需要修改的,不用重新填写志愿。
志愿修改步骤:选择“积分入学”栏目—在“确认情况”项目点击“修改志愿”—填写调整的志愿—确定提交。
温馨提示
招生平台只提供一次积分志愿修改机会,请需要修改志愿的家长在修改志愿前考虑清楚,确定积分志愿再登录招生平台修改。
三、录取结果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包括公办学位、购买民办学位和民办学位补贴),家长可于2022年7月6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相关链接:部分镇街积分入学排名公示↓
2022年石碣镇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分数和排名公示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有关规定,依照申请人的积分情况,现将我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各年级“网上确认并填报志愿”的学生积分排名情况公示如下:
扫二维码查看
《石碣镇2022年积分入学公示名单》
↓↓↓
公示时间:6月16日—6月22日。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反映和举报电话为:82293301,82293311。各家长可以通过“精彩石碣”微信公众号查询积分排名情况。
2022年石碣公办学校学位提供情况:小学一年级共100个学位(其中中心小学一年级5人;袁崇焕小学一年级10人;序伦小学一年级85人;实验小学学位紧张,不提供积分制学位);中学七年级共80个学位(其中石碣中学七年级70人;袁崇焕中学七年级10人)。达到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的按积分高低来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如需修改志愿的,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积分总分、排名、公办学位供给情况或民办学位补贴数量,于6月20日10:00—6月21日17:30前进行网上志愿修改和再次确认。
石碣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6日
黄江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分数和排名公示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和《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东府函〔2022〕5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申请人的积分情况以及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现将各年级申请人的积分及排名公示如下。
一、黄江镇今年提供小学一年级475个公办学校学位;初一30个公办学校学位。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2年6月20日10:00—2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二、公示结束后,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包括公办学位和享受政府民办学位补贴)。学生家长可于2022年7月6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三、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22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为:0769-83369989。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咨询电话:0769-83369989。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2022年黄江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分数和排名》
黄江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6日
2022年高埗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排名公示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申请人的积分情况、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及录取方案(详见附件1),现将各年级申请人经“网上确认并填报志愿”的学生积分及排名情况公示(详见附件2)。
申请人可关注“高埗步步高”、“高埗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积分排名。2022年6月20日10:00—21日17:30期间,有需要修改志愿的申请人可以根据申请地提供的学位情况以及自身的排名情况,进行网上志愿修改。志愿填写确认提交后,申请人不能进行补填或修改志愿,请认真填写(只限镇内志愿调整,不能变更申请镇街)。公示期为2022年6月16—22日。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举报电话为:81338365。
镇教育管理中心将于7月6日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公布录取结果(招生平台查看)。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并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东教〔2020〕2号规定,已取得学位补贴资格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学段同一申请地范围内的民办学校就读期间,不接受学位补贴档次调整申请,如属于该类情况的学生,2022年新获取的民办学位补贴资格自动失效。咨询电话:81338361、88874700。
附件:
1.高埗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及录取方案
2.2022年高埗镇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公示名单
高埗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2022年高埗镇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取方案
附件2:各年级积分及排名情况公示
2022年企石镇积分制入学分数和排名公示
根据《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以及《东莞市2022年积分制入学日程安排》有关规定,结合申请人的积分情况以及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现将各年级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的名单是“网上确认并填报志愿”的学生积分排名公示。
一、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情况
二、录取原则及志愿填报
1、总原则:根据我镇提供的积分入学学位数量(含公办学位和民办学位补贴),在总积分入围的基础上,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和积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先录取公办学校,再录取民办学位补贴(第一志愿填写民办学位补贴的除外);如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即按市积分制入学方案进行录取。
2、公办学校录取原则:在总积分入围的基础上,根据我镇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提供的学位数量(见上面提供学位数表),结合申请人的志愿和积分相结合进行录取。
第一批:第一志愿申请入读中心小学的,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前15名入读中心小学;
第二批:第一志愿申请入读中心小学未录取的,按其第二志愿与申请其它公办小学(第一志愿)的一起,按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三批:以上两批未能录取的由教育管理中心分配到其它公办小学入读。
3、享受民办学位补贴录取原则:民办学位补贴每个年级每个档次都设有具体指标数,按照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各个年级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档(占20%)、二档(占80%)学位补贴数,额满即止。如各年级的申请人数不均衡,出现个别年级申请人数多、个别年级申请人数少的情况,即在按各年级分配指标数录取完毕后,再以学段(小学、初中)为单位,整合所有未获得补贴的申请人进行积分排名,按照剩余补贴指标数进行录取,额满即止(本部分均为二档)。
4、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学生自行联系我镇的民办学校入读相应年级,已经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可继续在原民办学校就读,享受学位补贴。
5、积分入学只适用于入读企石镇的公民办学校,不能跨镇街申请。
三、递补原则
被录取但放弃学位所空余的公办学位不进行递补,用于解决新入户学生的补录入学。
四、公示时间以及志愿修改时间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2年6月20日10:00-2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积分申请镇街不能修改,每个申请人只能修改一次机会)。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6日-6月22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为:0796-86668066。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6日登录东莞市招生平台或企石教育微信公众号(手机)查询个人录取情况。
咨询电话:0796-86668066。
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6日
2022年企石镇积分制入学分数和排名公示名单
小学一年级
小学二年级
小学三年级
小学四年级
小学五年级
小学六年级
初中一年级
初中二年级
初中三年级
2022年南城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公示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及积分制入学的日程安排,南城教育管理中心于2022年6月16日-6月22日向社会公示各申请人通过网上确认并填报志愿的积分及年级排名。(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如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6月20日10:00-6月21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2022年南城非户籍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及录取方案》安排学位及补贴,并在“东莞南城阳光教育”微信公众号与“东莞市南城教育网”网站发布。
获得民办学位补贴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在入读南城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后,采取“先交后补”的原则,通过“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学位补贴”栏目(手机微信版)网上申请的方式申领民办学位补贴。
说明:根据东莞市学位补贴政策规定,同一镇街同一学段内不能重复申领学位补贴,如属于该类情况的学生,2022年新获取的民办学位补贴资格自动失效。
咨询电话:0769-23198910。
东莞市南城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6日
南城街道2022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积分制入学分数公示
一年级
▲扫码查看积分入学分数公示
二年级
▲扫码查看积分入学分数公示
三年级
▲扫码查看积分入学分数公示
四年级
▲扫码查看积分入学分数公示
五年级
▲扫码查看积分入学分数公示
六年级
▲扫码查看积分入学分数公示
初中一年级
▲扫码查看积分入学分数公示
初中二年级
▲扫码查看积分入学分数公示
初中三年级
▲扫码查看积分入学分数公示
2022年万江非户籍适龄儿童积分入学名单公示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通知》(东府〔2020〕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现将我街道公办学校学位数、民办学校学位补贴数以及我街道2022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各年级申请人的积分、排名情况公示如下。
公办学位数
302个,其中小学一年级共157个,分别为东莞市万江第一小学10个、东莞市万江第三小学30个、东莞市万江第五小学5个、东莞市万江第六小学5个、东莞市万江第七小学30个、东莞市万江第八小学40个、东莞市万江中心小学滘联分校37个;初一共145个,分别为东莞市万江第二中学115个、东莞市万江第三中学30个。
民办学位补贴
9100个,其中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共7486个(一档1498个,二档5988个);初一至初三1614个(一档323个,二档1291个)。
录取原则及办法
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再结合家长志愿填报情况,进行录取。
各年级申请人积分、排名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6日-22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为:0769-22189582。
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6月20日10:00-6月2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积分申请镇街不能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2022年7月6日,我中心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做好相关录取工作。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万江教育管理中心,电话:0769-22189582。
微信扫码查询(个人)积分及排名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
2022年万江街道积分入学(所有)公示名单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
横沥镇2022年积分制入学分数公示
为做好横沥镇2022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工作,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和《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东府函〔2022〕50号)文件精神,结合申请人的积分情况以及我镇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现将各年级申请人的积分公示如下(见附件:各年级积分情况)。
一、学位供给情况
横沥镇2022年积分入学学位情况表:
二、录取原则
按申请人积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先录取公办学位,再录取民办补贴学位。
三、递补原则
被录取但放弃学位所空余的公办学位不进行递补,该部分学位用于解决户籍生入学问题。
四、公示及志愿修改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6月22日。
志愿修改时间:积分公示后,如申请人需对志愿进行修改的,请于2022年6月20日10:00--2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积分申请镇街不能修改)。招生平台逾期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为:0769--83725009,对群众举报的情况经查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往年已在横沥镇申请民办学位补贴的,重复申请无效。
公示结束后,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情况、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于7月6日登录东莞市招生平台查询个人录取情况。
各年级积分情况: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初一级
初二级
初三级
2022年望牛墩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排名公示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通知》(东府〔2020〕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按照《2022年望牛墩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取方案》(附件1),结合申请人网上确认并填报志愿的积分情况以及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现将各年级申请人的积分、排名情况进行公示(附件2,注:此名单是“网上确认并填报志愿”的学生积分排名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6日—6月22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为:88851006。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2年6月20日10:00-6月2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积分申请镇街不能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2022年7月6日,我中心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并做好相关录取工作。
咨询电话:88851006。
附件:
1.2022年望牛墩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取方案
▲扫描二维码获取详情
2.2022年望牛墩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制入学“网上确认并填报志愿”的学生积分排名公示
▲扫描二维码获取详情
望牛墩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6日
2022年莞城街道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分数和排名公示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申请人的积分情况以及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现将一年级和初一申请人(已网上确认并填报志愿的学生)的积分、排名公示如下(见附件)。
一、学位供给情况
二、录取办法
小学:先按积分高低顺序,再按志愿顺序,对申请人进行录取。即按积分从高到低,先录取申请人第一志愿,当第一志愿录取满额,将安排到另一所学校。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4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莞城招生办通过抽签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如录取后有学生放弃注册的,不再顺延补录,空余学位将用于解决户籍学生。
初中:根据申请人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4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东莞市教育局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如录取后有学生放弃注册的,按照积分高低顺延补录。
三、志愿修改及公示时间
1.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2年6月20日10:00-2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积分申请镇街不能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2.公示期为2022年6月16日-6月22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为:0769-22102696。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3.申请人可关注“莞学堂”或“文化莞城”微信公众号,详细查询个人积分。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6日登录东莞市招生平台查询个人录取情况。
咨询电话:0769-22102696
附件:
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分数和排名(小学)
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分数和排名(初中)
2022年石排镇积分制入学分数和排名公示
根据《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以及《东莞市2022年积分制入学日程安排》有关规定,结合申请人的积分情况以及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现将各年级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的名单是“网上确认并填报志愿”的学生积分排名公示。
一、石排镇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情况
二、积分制入学录取办法
(一)公办学校学位
根据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并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和学位供给数量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即高分者优先选择学校(若第一志愿不能录取,则依次按第二、三志愿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位补贴的不纳入公办学位录取类别)。如申请人被录取到公办学校,家长放弃学位后,而要求申请就近到本镇其他民办学校就读享受补贴的,在学位补贴没有录取完毕的情况下可申请调整至民办学位补贴,但统一按民办学位补贴二档标准处理。
(二)民办学位补贴
公办学位录取完毕后,根据民办学位补贴数量(不设年级具体数量),按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三)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情况
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广东省居住证》”“社保”“纳税”“居所”四个积分项目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第一积分项目“积分方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第二积分项目“积分方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第三积分项目“在本市纳税”情况,以及第四积分项目“在本市居所情况”进行积分)如4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镇教育管理中心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
三、民办学位补贴入学方式
由申请人家长自行申请积分入学申请地的民办学校,按“先交后补”的方式,先由申请人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开学后按照标准返拨相应的经费补贴。
注意:由于积分入学民办学位补贴不能跨镇街申领,入围民办学位补贴的申请人必须在积分入学申请地范围内的民办学校就读才能申领补贴。因此,申请人家长网上报名时,除了填报“积分制入学”志愿栏外,建议同时在“民办学校”志愿类别栏至少填报一所石排镇内的民办学校。
四、递补原则
被录取但放弃学位所空余的公办学位不进行递补,用于解决新入户学生的补录入学。
五、公示时间以及志愿修改时间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2年6月20日10:00-2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积分申请镇街不能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6日-6月22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为:0769-86555188。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6日登录东莞市招生平台或东江石排微信公众号(手机)查询个人录取情况。
咨询电话:0769-86555188。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内含9个表)2022石排镇积分制入学分数公示名单》
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