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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010D/2022-0085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6-08
名称: 东莞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申请条件调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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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申请条件调整!

发布日期:2022-06-08  浏览次数:-

  东莞阳光网6月8日讯 近日,市住建局发布公告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进行调整,新政策于6月6日起施行。

关于调整我市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公告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民〔2022〕67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已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由于我市户籍家庭准入条件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有关要求,现对我市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准入条件进行调整,并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准入条件调整情况

  (一)廉租住房家庭调整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2400元(含24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144000元(含144000元)。

  (二)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调整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3600元(含36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88000元(含288000元)。

  (三)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调整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4800元(含48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88000元(含288000元)。

  二、执行时间

  上述调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本公告发布时仍在审核的保障申请资料按照新标准进行审核,本公告发布时已完成审核的保障申请资料按照旧标准执行,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6日


  市民朋友想知道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可以参考下面的对照表。

△扫码上方二维码可下载住房保障对象申请资格快速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