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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0010/2020-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2-15
名称: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东莞市食品有限公司南城食品分公司、东莞市横沥食品公司经营牛羊定点屠宰场的通知
文号: 东府〔2019〕12号 发布日期: 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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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东莞市食品有限公司南城食品分公司、东莞市横沥食品公司经营牛羊定点屠宰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15  浏览次数:-



东府201912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东莞市食品有限公司

南城食品分公司、东莞市横沥食品公司

经营牛羊定点屠宰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省政府《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以及《东莞市牛羊定点屠宰场所设置方案》(东府办〔2015〕83号)的相关规定,经现场审查验收,东莞市食品有限公司南城食品分公司(法人代表梁景棠,厂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石鼓社区大龙路西,定点屠宰代码A13110133)、东莞市横沥食品公司(法人代表邓浩辉,厂址东莞市横沥镇东环路439号,定点屠宰代码A13110134)的牛羊屠宰场建设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现批准其为我市牛羊定点屠宰场,准予颁发牛羊定点屠宰证书和牛羊定点屠宰标志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我市建成首批牛羊定点屠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