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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莞城科技园新一代高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6-06-17 17:05:2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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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莞城科技园新一代高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莞城产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东莞市莞城产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莞城科技园新一代高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狮龙路段莞城科技园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省级示范园莞城科技园内,重点围绕新一代高精智能装备制造等领域打造现代化产业园,项目对园区内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改造,提升综合服务支撑能力。项目占地面积约7.92万平方米,新建标准化厂房44769平方米,地块规划容积率≤2.48,建筑密度≤50%,最大建筑高度≤60米,改造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39050平方米,改造园区配套道路3.5千米,配套建设停车位255泊、充电桩51个等。工程内容包括本体、给排水、综合管线、消防等。(最终建设规模以批复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  总投资为24790.24万元,其中包括建安工程费16880.65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莞城科技园新一代高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规划报建配合、施工现场配合(含设计变更)及竣工图配合的全过程等各阶段的相关设计服务。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总平面、新建厂房工程、现状建筑结构加固、建筑及室外配套工 程、基坑支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与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空调与通风工程、弱电工程、数字化方案、海绵城市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电子报批、方案报批、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 6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

  ①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1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及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④配合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结算完毕之日止 。

  2.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资格预审申请已通过,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3.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要求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2)联合体成员数量要求: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建筑、结构、机电等建筑工程事务所或设计院(各专业最多1名);以非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则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要求,列入我市行贿人主体库的;

  ■其他: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年06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或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07月 06日 09 时 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5.2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免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8. 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莞城产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电话: 0769- 22612060                ;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309号903室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上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0769-22203133 ;

  地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大道下桥路段283号 。

  8.2 其他: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莞市莞城产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众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             地    址:东莞市茶山镇乐居五路1号伟隆

  莞城段309号903室                                                      国际花园8栋114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 系 人:黄晓波                                               联 系 人: 黄文霞                 

  电    话:0769- 22612060                                电    话: 0769-2662119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6年06月12日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请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公告链接: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900/new/jygg/v3/A?noticeId=7d5b74c6-f00b-4948-82b5-d171078279dd&projectCode=E4419000748011685001&bizCode=3C14&siteCode=441900&publishDate=20260612165220&source=%E4%B8%9C%E8%8E%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titleDetails=%E5%B7%A5%E7%A8%8B%E5%BB%BA%E8%AE%BE&classify=A01&nodeId=19478667488735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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