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段三云诉湛江市华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劳人仲院高埗庭案字[2026]258号)劳动争议一案裁决结果的公告
公 告
湛江市华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庭受理段三云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于2026年7月27日作出缺席裁决(裁决书号:东劳人仲院高埗庭案字[2026]258号)。因无法联系湛江市华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以及《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庭(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龙西路11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埗分局,电话:0769-81302363)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东劳人仲院高埗庭案字[2026]258号裁决书的裁决内容为: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及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本终局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终局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埗仲裁庭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26-08-05 16:4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