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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象申请临时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乡镇(街道)反映。
公示时间: 2025 年5月21日至 2025 年 11月20日(公示期为半年)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88876001
序号
拟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居住村(居)委会
家庭
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
金额
备注
1
张心怡
新创社区
低保家庭,医疗帮扶。
7560
东莞市高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