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 > 聚焦凤岗 > 凤岗新闻
凤岗:破围网擅入水源地 触红线违法终落网
2026-05-11 15:22           来源:凤岗融媒 作者: 温阳 周皓轩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近期,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联合公安、水务部门,成功查处一起故意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围网的违法案件,涉案人员王某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违规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3803e8546fa9cead8abad4f8ad701362[00-00-48][20260507-153444650]_副本.jpg

  监控画面显示,王某某携带铁钳来到官井头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在确认无巡查人员后,使用铁钳故意剪断防护围网,擅自进入保护区垂钓,整个过程被保护区的监控设备完整记录下来。

0M7A1858_副本.jpg

  执法人员发现该违法行为后,迅速固定证据、锁定涉案人员,依法开展调查处置。王某某的行为既违反了水源保护相关法律,也触犯了治安管理规定,最终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从事网箱养殖、组织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移动保护区的隔离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违规行为必将面临严厉行政处罚。下一步,凤岗镇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联合公安、水务、属地村(社区)等单位,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破坏围网、违规闯入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工作人员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水源地保护规定,不擅自进入封闭区域,共同筑牢饮水安全防线。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