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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坑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生态园-寮步湿地三角洲配套交通项目——翠香路与生态园大道立交、东坑镇亭岗排站重建项目)的公告
  • 2026-08-07 17:19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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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莞市东坑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生态园-寮步湿地三角洲配套交通项目——翠香路与生态园大道立交、东坑镇亭岗排站重建项目)》(编号:44190020260021),东莞市东坑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生态园-寮步湿地三角洲配套交通项目——翠香路与生态园大道立交、东坑镇亭岗排站重建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坑分局

二、公告时间

  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3日

三、公告内容

  1. 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为完善片区道路交通体系和排水设施,东坑镇拟开展生态园-寮步湿地三角洲配套交通项目——翠香路与生态园大道立交和东坑镇亭岗排站重建项目建设,该项目有2.5938公顷用地需通过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用地规模。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东坑镇组织编制了《东莞市东坑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生态园-寮步湿地三角洲配套交通项目——翠香路与生态园大道立交、东坑镇亭岗排站重建项目)》,局部调整了东坑镇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2. 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涉及总面积2.5938公顷,使用后均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

  3.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6年8月5日

  附图:

  1. 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jpg  

  附图3-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LS01-05、WLS07-08).jpg

  附图3-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LS06).jpg

  附图3-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TC01).jpg

  2. 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jpg

  附图3-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LS01-05、WLS07-08).jpg

  附图3-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LS06).jpg

  附图3-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WTC01).jpg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坑分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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