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东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东莞东勤通讯高端移动终端智能制造总部项目)》成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4〕337号)的有关规定,东坑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形成《东莞市东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东莞东勤通讯高端移动终端智能制造总部项目)》,并于2021年8月13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东府办复〔2021〕43号)。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成果予以公告,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一、规划修改的原因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的规定,项目属于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粤发改投资〔2020〕76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要求。为满足项目的用地需求,需调整东坑镇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对现行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二、规划修改的具体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地块位于彭屋村和初坑村,面积2.991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不符合现行规划,修改后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位于东坑镇井美村、新门楼村,面积2.9917公顷,现行规划用途均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修改后恢复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本次规划修改后,东坑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1年8月13日
四、公告方式
在东坑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时在涉及的彭屋村、初坑村、井美村和新门楼村张贴公告。
附件:1.调整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东莞市东坑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1、TC02、TC03.jpg
东莞市东坑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R01.jpg
2.调整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东莞市东坑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1、TC02、TC03.jpg
东莞市东坑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R01.jpg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坑分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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