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00X/2025-00099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8-13
名称: 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1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8  浏览次数:-

各镇街农林水务局、园区社会事务局,各农业龙头企业:

  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农农〔2021〕29号)及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总额300万元,分上、下半年各150万元)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5年上半年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贴息对象及范围

  贷款贴息对象为2024年经东莞市政府批准确认的市农业龙头企业。经监测考核不合格被取消“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再享受贷款贴息。企业用于下述项目建设和经营活动的贷款,可以申请贴息:

  (一)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加工设备及社会化服务设施建设;

  (二)园艺、蔬菜、水产、畜牧产品的包装、储藏、保鲜等关键技术的研制、引进和提高;

  (三)创办技术科研机构及技术研制、开发,先进技术和名、优、新品种的引进;

  (四)收购农户的农产品以及为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

  (五)投资建设乡村振兴并与农业产业经营相关的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对是否属于乡村振兴项目范围进行核定)。

  企业以流动性资金贷款申请贴息的贷款协议书上必须注明相应的贷款用途(未注明贷款用途的需银行出具贷款用途证明),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流动性资金贷款不予贴息。

  二、贷款贴息时限及利率

  贴息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满额贴息天数为182天。申请贴息金额按人民银行2025年3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月利率2.583‰计算;若企业贷款月利率低于2.583‰,按实际贷款利率计算。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农业龙头企业可任选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申报:

  (一)线上预审后线下交件

  申报企业于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起可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xzc)搜索“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点击“申报入口”进行线上申报,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进行线上预审申报。线上申报时,请注意选择纸质件的交件大厅。

  线上提交申报材料的,经预审通过后,再到线上申报时选择的交件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件,交件的同时出示预审通过的短信。请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申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且未提交申请的不予补报。

  (二)线下申报

  申报企业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7:00前到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录入申报资料提交申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且未提交申报的不予补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企业按材料清单(附件1)的顺序及要求收集整理提供纸质(简约版)材料和电子(完整版)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承诺书(附件2)、申请表(附件3)、银行贷款合同、银行借款借据、银行还款凭证及相关发票或收据等。纸质(简约版)材料须按封面、目录及清单内容(1-6项)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一式3份,报所属镇街农林水务局(园区社会事务局)审核签章后交市农业农村局1份,属地镇街农林水务局(园区社会事务局)及申报企业各留1份。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电话:0769-22832722。

  (二)系统使用咨询:

  “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1: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申请贷款贴息申报材料清单.docx

       2: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承诺书.docx

        3: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docx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